中国驻智利大使:请美国驻智利代办先生说清楚,中国哪部法律有这样的要求?
据中国驻智利使馆网站消息,8月19日,中国驻智利大使牛清报以致主编函的方式就智利第一大报《信使报》18日引用美国驻智利代办格伦质疑中国国有企业参与智民事登记服务招标可能危害智数据安全的错误观点和不实言论进行严辞批驳。该报19日国内政治版刊登题为“面对格伦批评,中国大使为中国投资发声”的消息,全文引用牛大使致函内容。
致函全文如下:
中国企业投资不会威胁智利数据安全
牛清报 中国驻智利大使
8月19日
据贵报8月18日消息,美国驻智利代办格伦先生对中国国有企业参与智民事登记服务招标可能危害智数据安全表示担心,我想就此作出澄清:
一、中国国有企业也是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很多中国国有企业都是上市企业,业绩公开透明,经营标准与欧美跨国企业并无区别。
二、中国高度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反对利用信息技术窃取数据、侵害个人信息。目前,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中国政府从未要求在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违反当地法律向中国政府提供所在国信息数据。既然代办先生说中国法律要求企业这么做,那么请向智利人民说清楚,中国哪部法律、哪条哪款有这样的要求?
三、保护数据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去年9月中国发布了《促进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呼吁各国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中国对维护全球数据安全作出了承诺,得到了多国积极支持。如果美国真的关心其他国家的数据安全,就应该支持《倡议》,增强各国在数据安全问题上的互信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