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向社会发布信息
8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
据介绍,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共8个部分、149小节,对本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总体规定。其中83小节进行了修改,占总数的56%。8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与附件等,其中新增预案管理部分。
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明确,要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覆盖面,特别明确对特殊群体的覆盖,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偏远地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在社会救助与抚恤中也新增了对特殊群体的重点关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强化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有关工作要求。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机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组建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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