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两例危重!
今天(4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确诊病例救治情况。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在发布会上通报,8月3日0—24时,扬州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2例, 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截至目前,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6例 (其中轻型43例,普通型79例,重型2例,危重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据了解,这是7月28日以来,扬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数第4天超过南京,扬州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这也是扬州市首次报告出现危重型病例。
疫情发生后,扬州全力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介绍,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完成了整体腾空,并配备了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今日(4日)对该院6号楼的2层和4层进行“三区两通道”调整改造,对重症监护病房进行了优化。8月3日晚,苏北人民医院组成1支73人组成的重症医疗队,高邮、江都、市三院联合组成1支61人的整建制医疗队已进驻扬州三院,分别接管1个重症病区和1个普通病区,另外还有2支医疗队待命。
截至目前,扬州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44个。
通过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5617人,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扬州公安通报2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件
近期,扬州公安机关查处了一些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案件,其中两起较为典型:
一起为夏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7月31日17时许,网民夏某为博人眼球,利用大众对当前疫情信息的关注度,在社交群内编造、发布了“最新消息:扬州某派出所全员核酸阳性,已全部隔离。”等不实言论,后该条信息经多轮转发,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夏某行为系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目前已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另一起为毛某宁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7月21日,毛某宁来到扬州,居住在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到扬后,毛某宁因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于7月27日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时被控制。7月2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在毛某宁到扬被隔离治疗之前,其未按防控措施要求,报告南京禄口旅居史,隐瞒行程,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毛某宁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毛某宁拒绝说明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项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扬州邗江区26个封闭小区由社区上门配送粮油米面、洗发水等物资
在发布会上,扬州市邗江区副区长丁明哲提到:按照划片包干总体要求,动员全区1000余名网格员、政法干警、综治信访干部及平安志愿者,积极投身封闭小区和封控小区一线疫情防控,尤其是对26个封闭小区涉及的330幢楼和1287独栋户,协助社区上门配送粮油米面、鱼肉蔬果等生活食材,洗发水、洗衣液等各类日常卫生用品,以及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给予主动关怀和特殊照顾。
截至目前,区内各大超市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正常,无阳性病例。
(原标题:扬州通报:两例危重!)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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