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李文喜现年已71岁,是2021年“首虎”。
1月25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李文喜接受调查。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李文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披露其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了巨额矿产收益。
李文喜 资料图
李文喜出生于1950年3月,是辽宁本溪人,长期在本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本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2年5月,李文喜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1月晋升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1年3月,他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被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只担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退休后,李文喜曾以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警察协会主席等身份参加社会活动。
经查,李文喜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
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
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李文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