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护孙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法院驳回申诉:不属正当防卫
7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70岁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闹事者获刑”一案当事人杨成杰家属处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杨成杰的申诉。
这是一桩发生于4年前的刑事案件。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海南省临高县法院、海南二中院审理认定,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饮酒后的杨庆全来到同村人杨成杰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杨成杰的孙子杨某冰从屋里走出来,遭到杨庆全拿着石头追赶。
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闻讯,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一片竹林,杨成杰看到杨庆全用手掐着孙儿的脖子。杨成杰喊“快放手”,但杨庆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庆全,致其轻伤一级。
案发近三年后的2020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杨成杰看到孙子被掐脖子时,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阻止侵害行为,而是直接持刀砍击,不属正当防卫,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二审法院认为杨成杰第一刀属防卫,后续砍击不属防卫。
二审法院则称,杨成杰砍击杨庆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庆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双方冲突系被害人杨庆全引发,具有重大过错,且杨成杰已是古稀老人,因护孙心切,临时起意进而伤害他人,属于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重,将老人的刑期调整为8个月。
杨成杰于2021年4月刑满出狱后,以自己行为系“保护孙儿的正当防卫”为由,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杨成杰说,案发时他已70岁,杨庆全不到40岁,“他比我年轻30岁,力量对比悬殊,杨庆全还手拿石头,我迫于无奈只能持刀制止杨庆全行凶。”
杨成杰认为,虽然砍击了数刀,但砍击部位都是杨庆全的手脚,并非身体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制止杨庆全伤害我孙子,最终也是造成他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就不会只砍手脚部位了。”
杨成杰在《刑事申诉书》中称,本案中,杨庆全手掐其孙子的脖子,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杨成杰多次呵斥杨庆全放手,但无果,“迫于危险情境才持刀砍伤杨庆全。杨庆全放开其孙子后,又想用手戳杨成杰的眼睛。整个砍伤杨庆全过程,都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其申诉理由未被海南省二中院采信。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海南省二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海南省二中院经审查认为,此前二审法院认定“杨成杰砍击杨庆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庆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该认定有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海南省二中院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杨成杰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