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女网红直播间卖假货被判3年4个月,网友:大快人心
去年6月,上海警方接到某品牌公司报案,说有直播平台在销售假冒他们的商品,经过侦查,警方去年8月在直播间查获售假直播现场,主播廖某正在试穿衣服向粉丝推销。6月29日下午,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对廖某等人的直播售假案当庭宣判。廖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廖某痛哭认错:“我们真的是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真心地认错。”
网友:大快人心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新零售经济的代表,近年来发展迅猛,直播间销售不仅大大拓宽了品牌的宣传渠道,而且营造了一个信息集中的强势售卖场。消费者在主播的口碑推荐和低价优惠宣传攻势下纷纷下单。不少网红博主也开始涉足直播带货,用名气变现。在主播的信用背书下,购买力大涨的同时也潜入诸多假货。几十元至几百元的假货摇身一变冒充正品,售价高达上千甚至上万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电商购物环境。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售卖假货一旦查实,不仅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如果故意为之更可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其实,涉事主播屡屡“犯事”只是揭开了直播售假产业链的冰山一角。主播带货假燕窝,网红售卖有毒减肥药、假口红等等,网红明星直播带货被质疑售假的事件屡见不鲜,其背后原因为何?
首要原因在于直播团队品控不严。直播团队以及带货主播被“赚快钱”的心思迷了眼,在没有真实使用产品、没有对产品成分和质量进行检测把关、没有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的前提下,信口开河,盲目推销,导致“严选”不严。流量优势反而变成假货的引流器,信用口碑变成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另外,不乏某些网红知法犯法,与售假团队“打配合”,从中牟利分成,彻底沦为售假产业链的一环。
其实,网络直播带货这一网红经济新形式,本质上就是“口碑经济”,一旦售假查实,信用成本丧失,没有了公信力的基石,主播声誉便会土崩瓦解,彻底被消费者抛弃。如果僭越法律雷池,更是伸手必被捉。要杜绝此类网红直播售假行为,必须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环境治理。
带货主播必须清楚,主播的口碑是粉丝关注的前提,主播的信用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第一道关卡。滥用信誉欺骗消费者获取的利益难以长久,爱惜羽毛就应当用心选品,而不是让忠实的粉丝成为被割的韭菜。而商家在享受电商平台带来流量、口碑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法律法规以及平台规则。虚假的宣传推广少些,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的用心选品多些。只有靠诚信和口碑,才能迎来直播带货的良性发展,才能赢得粉丝长久的支持。
打击网络售假,平台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有资质审核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主播售假损害的不仅是一人信誉,更是平台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因此,平台不仅要对商家加强审查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账号封禁政策,更要严厉打击售假行为,采取惩罚性违约金等措施,有效震慑售假商家,让其不敢越雷池半步。平台必须担起责任,着力净化网络购物环境,避免被贩假者利用,成为假货的引流器。对于查实的售假事件,也需做好消费者的赔偿事宜。
消费者更需要时刻保持一双慧眼,理性消费,避免雾里看花盲目偏信主播,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积极通过平台售后等合法渠道维权。
(原标题:女网红直播间卖假货被判3年4个月:真心认错)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看看新闻、检察日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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