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于志刚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8日发布消息,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双开”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此人被指违背师德师风,搞权钱交易,且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
1月22日,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
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通报称,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