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少女致死案庭审细节,一嫌犯曾当庭翻供
河北任丘“12岁女孩遭绑架被杀害案”今日(5月18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宋某某、张某某当庭提出上诉。
澎湃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披露了两名凶手作案的动机及详情。
据判决书,两名被告人为改变生活现状而绑架邻居赵先生的女儿婷婷,在发现婷婷死亡后将尸体掩埋在玉米地里,继续向婷婷父亲索要百万赎金,随后将99万元埋在地里。对于“是否捆绑被害人”的细节,嫌犯张某某当庭翻供,法院不予采信。
死刑判决结果 来源:受访者提供
判决书披露作案细节:将女童绑在玉米地近一天不管不问
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20年8月4日凌晨,宋某某、张某某两人进入赵先生家绑走婷婷后,将其带到事先踩点的玉米地,捆绑在一根电线杆上。两人逼迫婷婷说出她的手机开机密码,并用该手机向婷婷的父母索要百万人民币。
2020年8月4日23时许,宋某某发现婷婷死亡,就地将婷婷尸体掩埋,之后继续向赵先生索要赎金。
婷婷为什么会死亡?该判决书披露,宋某某、张某某将年幼的婷婷从家中绑走,并捆绑在玉米地的电线杆上近一天,其间对婷婷不管不问,致婷婷因长时间限制体位在温度较高、湿度较大、空气流通差的环境下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2020年8月5日凌晨,宋某某拿到100万元赎金,取出1万元后,与张某某一起将剩余钱款埋藏在宋某某家的玉米地里。8月8日,侦查人员在宋某某家中将宋某某、张某某抓获。到案后,张某某带领侦查人员,找到埋藏的99万元赎金。
一嫌犯当庭翻供称未在女孩家中实施捆绑,法院不予采信
张某某是否在婷婷家中对其实施捆绑行为,成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
前述判决书显示,针对张某某辩称“在婷婷家中未对婷婷实施捆绑行为”的说法,经查,张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在婷婷家中对婷婷实施了捆绑行为,该情节有同案犯宋某某的供述以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等证据佐证,足以认定张某某积极实施捆绑婷婷的行为。
此外,正是因为张某某与宋某某的密切配合,才能顺利将婷婷从家中绑走。虽然案发后,在张某某的指认下,侦查人员起获了赃款,但赃款的起获难以抚平被害人父母中年丧女之痛,且张某某当庭翻供,显然是避重就轻,意图减轻其罪责,表明张某某主观恶性深,不思悔过。
综上,法院认为张某某的前述辩解及其指定辩护人所提“张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悔罪”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针对该判决,赵先生今天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满意该判决。“婷婷的妈妈一直走不出阴影,我的工作一年以来也没有什么动静”。赵先生表示,女儿遇害至今已近半年时间,一家人的生活受此影响特别大。等判决执行以后,他们才会有新的生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