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公务员笔试,20人被处理!
4月30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公告
以及
关于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市、县(区)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市、县(区)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A卷)
(一)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线170分。
(二)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合格线135分。
(三)公安机关警务技术类职位和法医职位。
1.公安机关警务技术类职位合格线145分;
2.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合格线80分(总分150分)。
(四)监狱戒毒机关职位合格线160分。
(五)地市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线135分。
(六)县(区)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线125分。
二、乡镇(街道)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B卷)合格线为170分。
三、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C卷)
(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合格线为75分(总分150分)。
(二)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线为175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成绩×60%,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后,对因弃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专业性强、生源少等原因,个别职位可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20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3人,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10122014828、1020122083404
(二)给予1人《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20123140121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的1人,给予《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30122094207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具有计算功能电子设备的2人,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生准考证号:1010121044716、1030123162127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14人,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给予13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20121083206、1010121023807、1010122040117、1010122040605、1010122040623、1010123073810、1010105030215、1010105061222、1010123053312、1030121072418、1030121072419、1030223044422、1030223044423
(二)给予1人《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0101230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