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回应销售“维修二手车”被判退一赔三:客户代步车拒不归还
@特斯拉客户支持 今日发表了《关于天津车主韩潮先生二手车纠纷案的情况说明》:韩先生于2019年6月通过官方渠道购买了一辆Model S官方认证二手车,并按照正常流程提车完成交易。韩先生在使用此车期间了解到车辆叶子板曾存在维修情况,便据此认定并坚称此车有结构性损伤,向特斯拉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丁汀 摄
特斯拉称,原车主2019年初发生过轻微的剐蹭事故并委托第三方修理,维修方案仅对作为车身覆盖件的叶子板进行了更换,完全不涉及车辆结构件及其他任何车辆安全部件。因此该车只是涉及车身外观覆盖件的事故损伤和更换,不存在结构性损伤问题,特斯拉认为不构成欺诈。
特斯拉还表示提供给韩先生的第二辆代步车至今拒不归还,近两年间,长期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大量发表关于特斯拉的不实负面信息,在法庭审理之外肆意散布单方材料,影响舆论。此外,韩先生还发布律师和专家等人的个人信息甚至进行人身攻击,特斯拉指出保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事件的进展是,2020年12月一审判决后特斯拉上诉,目前还在二审阶段。据了解一审判决结果是退一赔三,特斯拉公司向韩潮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给韩潮1139100元。
二手车主回应与特斯拉纠纷:部分说辞简直荒谬
特斯拉与上海车展“维权”车主的纠纷看来一时难以平息,@特斯拉客户支持 下午刊发了一份情况说明,介绍了与其中一名维权车主韩潮的二手车“恩怨”。
尽管一审判特斯拉欺诈,需要退一赔三,但特斯拉表示已提起上诉,并详细列举出自己的“无辜”以及车主的种种不是。
对此,涉事车主韩潮在微博回应,就特斯拉提到的种种一一驳斥。
回复原文如下:
首先我的车并不是在使用期间发现的切割情况,而是在发生一次失控,瘫痪之后(刹车,电门都踩不动),由市场监管局建议,做了全面鉴定后发现存在车体结构被切割破坏。
在购车前,销售并未向我披露任何相关车况,我本人亦在各个付费查询车况软件进行车况查询,可并未查询到任何相关信息,付款均被退还。
不论失控事发后还是发现切割后,本人均试图与特斯拉进行调解,得到回复为,原价退车是不可能的!公司要赚钱的!
关于特斯拉是否对车况知情,涉案车辆维修机构为特斯拉官方授权钣喷中心,根据官网资料介绍,官方授权钣喷中心所有维修行为均要向特斯拉中国进行披露,之前我也发布过相关特斯拉官网咨询。
并且在售前不论销售口头承诺亦或官网介绍,无结构性损伤均为特斯拉认证二手车的基本标准,且特斯拉承诺车辆经过官方两百多项全面检测,并进行翻新,所以特斯拉称是在投诉后才调查了解车辆情况简直荒谬。
关于车体是否为结构性损伤,我国国标中有且仅有GB/T4780-2020中有明确结构件定义解释,并且涉案车辆切割部分在国家标准中被图示为"车身结构件"。到底结构件的定义该由国家标准还是特斯拉手册判定,我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断。
关于对整个汽车行业影响,本人持与特斯拉完全相反的意见,如我被判定败诉:
既然涉案车辆切割部位属于国标中明确的结构件,且与A柱,B柱,C柱,等大家熟知的结构件同时存在在标准中"车身结构件"表格中,如我败诉,既代表此后任何二手车或新车车商可以合理合法的在不告知车况的条件下以正常车的标准和价格出售重大事故及结构性损伤车,商家完全不需要进行披露。
如上述成立,会对整个汽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所有消费者都不再享有应有的知情选择权!
关于代步车,我们多次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解,监管局的同志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要求特斯拉提供代步车,而特斯拉一直称没有得到上层授权,无法提供。
并多次以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的说辞拒绝提供代步车。
期间特斯拉多次要求我去提涉案车辆,出于发生过失控与发现结构损伤,本人不敢驾驶,期间我提出过我的诉求:
1.把车修成无结构性损伤车辆,不影响安全,本人撤诉。
2.依法提供代步车。
3.书面保证,由此切割焊接造成的事故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特斯拉负责,其他问题或我本人问题导致的事故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
上述诉求均被特斯拉拒绝。
本人依法使用代步车,我本人也留存了市场监管局依法要求特斯拉向我提供代步车的相关录音。
对于特斯拉口正所谓"专家",多名专家为特斯拉员工,其次专家当庭说"切割车比原厂更安全"等理论,均被记载在42页的庭审笔录中。
特斯拉二审邀请了两名专家,还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出具的函文件作为证据。我会附图证明协会与二审特斯拉代理律所的关系和所谓协会自己微博的二手车披露标准。
关于人身攻击更不存在,本人揪其根源,证明了"特斯拉"律所""行业协会"之间的利益往来关系,并提交法院,已被收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