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杀女婿一家改判死缓,法院回应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到社会关注。4月9日,受害人的亲属接受上游新闻采访,表示对于该案二审他们“毫不知情”“没有参与”,对于判决结果很不满意,正在寻求司法救济。4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正在依法认真评查本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据了解,2019年1月10日,邹涛(化名)和他的父母一起在成都彭州一小区住宅内被人持尖刀捅伤,邹涛与母亲因大量失血当场死亡,邹涛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是邹涛的岳父张志军。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志军“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数刀,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对于这起“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二审宣判,认定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标题:岳丈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四川高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