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为辛巴“封路”,谁给的权利?
对于有犯错前科的带货主播,并不会直接一棍子彻底“打死”。如果涉事主播能够痛定思痛,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严格把关,依然能够赢回市场尊重。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摆排场”。
因“假燕窝”风波沉寂数月的网红主播辛巴日前高调宣布复出,并再惹风波。
多名网友爆料,3月27日,辛巴团队的复出直播派出保安“封路”。有市民要通过周边道路时,被保安人员盘问要求出示证件,影响市民出行。对此,广州市公安局宣传部门表示已与交警部门沟通,后续将发布情况通报。广州白云区黄石街道办则称,网友反映的情况是街道根据企业活动报备所作出的人车分流预案,并对受影响的市民致歉。
售假丑闻还未走远,高调复出争议尚在,辛巴再次用“封路”刷新公众底线,这一出出“连续剧”让人看得甚是称奇。难道,犯错是没有任何痛感,甚至能够上瘾的?究竟,一个人要多么猖狂,才能摆出如此大的威风?到底,辛巴背后的团队里,都有些什么出谋划策的“高人”?
辛巴喊话:我本就是英雄,不可能让你打成狗熊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对于有犯错前科的带货主播,并不会直接一棍子彻底“打死”。如果涉事主播能够痛定思痛,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严格把关,依然能够赢回市场尊重。只不过,需要付出的心血和精力成本,比过去更大更多。眼下,我国已进入直播带货强监管、促长远发展的时期,辛巴更应借着复出之机查漏补缺,虚心谦逊面对消费者。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摆排场”。“封路”行为,扰乱了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对刚刚复出的辛巴来说,显然跑错了方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封路”事件中,当地相关部门和黄石街道办角色失范。封路,属于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封路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做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此事件中,谁有权力对周边出行的市民公然要求出示证件?一个街道办事处跑前跑后,为辛巴团队的复出直播作出一套人车分流、实则是人车添堵的预案,这背后有怎样的考量?是公众利益至上,还是流量财税利益至上?这种人车添堵的预案,经过了谁的申请、谁的报批同意?这些问题,需要当地继续调查,捋个清楚。
网红的光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坐拥数千万粉丝的电商领域头部主播,应当是不折不扣的社会责任的传递者。谨言慎行、爱护羽毛才能走得更远,而不是一次次放任自己和团队,做出错误的示范。毕竟,互联网和消费者是有记忆、有是非辨别能力的。那种依靠注意力经济和流量指标堆砌的虚幻光环,纵使一时间看起来诱人,但稍不注意,崩塌也在一瞬间。
对于任何网红来说,如果老以丑闻糗事、出格言行而“红”,注定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辛巴,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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