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全北京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
鱼类是重要生态元素,渔业资源是重要生态资源。从4月1日起,北京市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禁渔期期间,相关禁渔水域全面禁止渔业捕捞作业,但是非禁钓水域的娱乐性垂钓不在禁止范围。
“在水生生物的主要繁殖期和幼苗生长期实施禁渔,有助于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水生生态环境,促进首都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在主要水库实施禁渔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对饮用水源水质改善作用明显。”
2019年,北京市重新调整了禁渔制度,禁渔范围涉及179条河流和41处水库、湖泊。其中,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等179条河流全年禁渔;密云水库、怀柔水库、海子水库等40处水库、湖泊4月1日0时至9月24日24时禁渔;官厅水库4月1日至8月15日禁渔。
禁渔期期间,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将以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开展执法,严厉查处违反禁渔期制度,猎捕、杀害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农业执法人员还将深入水库岸边,走村入户,向水库周边村民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等内容,了解农民实情,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
违反禁渔制度进行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被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渔法,例如电鱼、使用地笼捕捞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全市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31606人次、车辆7580辆次、船艇630艘次,查办违规违法案件31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
记者了解到,市民垂钓虽不受禁渔政策影响,但根据北京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禁止垂钓的规定《关于划定禁止垂钓的增殖放流水域的通告》,明确划定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北京界内,包括妫水西湖)、潮白河顺义段(牛栏山闸至河南村闸)、减河(又名城北减河)全年禁止垂钓。违反规定,在上述水域垂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进行处罚。此外,市民垂钓还应遵守北京市其他相关部门对禁止垂钓水域的规定。
(原标题:今天起,全北京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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