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用玻璃杯“爆头”公交车司机,身份竟是老师!结局引起舒适
“喂!没事,我把那个公交车司机给砸了一下......”3月13日,江苏苏州常熟一男子在乘坐公交车时,用玻璃杯将公交车司机爆头。司机将车停下后捂着头准备报警,可该男子却淡定地主动报警。据了解,该名男子是常熟市张青莲小学的一名“合同制”老师。
据了解,3月13日下午4点左右,王某某乘坐206路公交车,当车辆行至支塘镇淦昌路和集贤路路口时,公交车司机周某某在红灯前刹车,王某某由于没有站稳撞到了挡风玻璃上。随后,王某某与司机周某某发生了口角,一怒之下拿起了一旁的玻璃杯,砸向了周某某的头部。玻璃杯当场破碎一地,司机周某某立刻将车辆停下,然后用手捂住头部。
事发之后,司机周某某准备拿手机进行报警,可没想到的是,王某某淡定地站在原地并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说:“没事,我把那个公交车司机给砸了一下。”
3月15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常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周先生告诉记者:“据说当事人是个老师,他的家人说他中午喝了酒,司机也说闻到了酒味。”3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致电常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确实是一名老师,是一名常熟市张青莲小学的“合同制”老师。
常熟市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司机周某某头部血肿,还在家疗养中。
常熟公安表示,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常熟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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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一男子辱骂司机殴打乘客,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一男子酒后坐反公交车,在要求司机停车未果后,与公交车司机争执,并殴打车上其他乘客。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20年1月12日21时许,司机季先生(化名)驾驶717路公交车从丰庄开往延平路车站。公交车行驶至轻纺市场时,一醉酒男子上了车,坐在了第一排。行驶几站后,该男子突然称车辆方向不对,要求停车。司机没有理睬,男子便开始叫嚣。待车辆到达武宁路真北路站时,司机停车让男子下车到对面坐车。然而该男子不仅不下车,还出言不逊。随后,男子与劝说的乘客发生争执,并挥拳打中其中一位男性乘客的面部,被害人立即鼻血直流。
经查,打人的男子名叫丁某某,当晚他和同事在嘉定丰庄的一个饭店喝了8两白酒和几瓶啤酒。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丁某某酒后因自身原因乘错公交车,在要求司机停车未果后在公交车上随意打骂劝说的人员,并致一人轻伤二级,是典型的酒后闹事行为。丁某某所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其对劝说的乘客随意殴打的行为,更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其行为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丁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丁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12月23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后普陀区法院以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