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花生”事件报案人被行拘9日,警方还原事情经过:网上说法错误!
3月8日,四川自贡男子江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客户邱某的三轮车电瓶被盗,连同被盗的还有放在坐垫下用于毒鼠的两小包(每包半斤左右)浸泡过老鼠药的有壳花生。有媒体报道称“‘毒花生’系报案人谎报’”,一时间引发网络热议。3月10日下午,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详细还原了“毒花生”事件的始末。
沿滩公安分局副局长查克全介绍,经过多方证实和应证,整个事件中不存在毒花生,而是报案人江某与车主邱某商量后虚构的情节,二人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影响,该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邱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对此,江某、邱某二人向民警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查克全表示,网上“夸大情节就能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安机关对每一起案件都重视,会根据案情情况,安排合理的警力进行侦办。而类似夸大情节的行为,属于谎报警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形成了不良的导向作用,是完全错误的。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谎报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