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痛斥邻居装监控对准女儿卧室,邻居:“腿给你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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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随意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
近期,有居民来司法所咨询,其邻居家装有摄像头,其中一部分能看到自己家的大门,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近年来,随着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安装摄像头成为小区居民重视自身安保意识的常见手段。与此同时,个人安装摄像头的现象也引发了人们对隐私利益安全的担忧。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属于私权范畴,“私法自治,意识自治”是对于私权利的保护;但是个体私权利的行使,应当以不侵犯其他个体的私权利为界限,更不能侵犯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事实上,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是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宜随时处于个别居民自行安装的摄像头的监控之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的活动,包括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拍摄他人的私密活动。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背景下,每个小区居民对自己的区分所有权可以进行合理使用;如摄像范围为公共区域,目的仅限于提升安保手段,不涉及其他民事主体的生活空间,则公民在该区域的行为具有公开性,并不必然构成侵犯隐私权。
结合居民的咨询,如邻居安装的摄像头,对于居民的生活空间形成了事实上的监控,该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法律必然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居民在提升自身住宅财产安全的同时,不要忽视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得伤了邻里和气,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不经意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原标题:郑州男子痛斥邻居装高层监控对准女儿卧室,邻居:“腿给你打断”)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河南都市频道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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