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赌气跳河,女友施救反被其拖至深水区,尸体6天后才浮出水面!
情侣拌嘴,实属正常,但是因赌气拌嘴出“命案”,这可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最近,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男子李某
酒后假装跳河自杀
女友孙某闻讯赶到
明知自己不会游泳
还是下河对男友实施相救!
谁知结果却是
她被男友拖至深水区
导致其溺水
尸体6天后方才浮出水面!
嫌疑人指认将女友拖曳至深水区致其溺水死亡的作案水域。
此事到底是意外事件
还是一起刑事案件?
记者20日从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淮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999年出生的宝应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区某酒吧上班期间,经人介绍,与同在酒吧上班、大他11岁的女子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虽然有年龄差距,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除了因李某会赌博而拌嘴外,还算融洽。
2019年2月2日凌晨3时许,两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后相约到某饭店喝鸡汤。期间,孙某发现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有前几天赌博的信息,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在录制准备跳河的视频发送给她后,李某从桥栏杆上下来并翻过护栏进入里运河,从浅水区走至南桥墩北侧深水区。
李某其实并不想跳河自杀,当他自己走到深水区时,他紧紧抓住桥墩处一个凸起的钢筋,等待女友的到来。果不其然,在水中的李某听到女友孙某在岸上的呼喊声,但他并没有回应,而是装作自己已溺水,没有任何反应。
站在岸上的女友孙某见状
也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
跳入河中,
准备拉李某上岸
此时的李某似乎听到
孙某一句“要死就一起死”
于是采用拖拽的方式
强行将孙某拖往深水区
很快,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李某抱住钢筋将头伸出水面,被人拉上水面,而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直到2月8日上午7时许,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后经鉴定,孙某符合溺水身亡。
涉故意杀人
获刑12年6个月
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很快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
但是当案件进入起诉、
审判程序时,
李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还是故意杀人罪名?
这也成为争论焦点。
据承办此案的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处理过程中,对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三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意外事件。因为李某本人也不会游泳,无救助能力,造成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因此李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先行行为导致孙某处于高度危险境地,但因李某无救助能力,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因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认为李某与女友向来关系较好,只是因琐事赌气,而主观上并不想孙某死亡,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女友而已,对于女友孙某死亡属于过失心态,因为饮酒后判断力下降,轻信不会发生溺亡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后经审理、判决,
李某犯故意杀人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