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堵车救护车获45度让行,监控记录全过程,网友点赞
2月16日,浙江金华。杭金衢高速上,一辆救护车驶过拥堵路段,车辆纷纷采取了45度避让法为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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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路段正好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了后方的拥堵,救护车想要通过堵车路段,必须有车辆的让行才能通过,于是就上演了暖心一幕。
特别是那齐刷刷的45度让行动作,让人体悟到了牛年正月里最温馨的生命通道的打开方式。这也告诉人们,其实在堵车的情况下,每辆车都往边上靠一靠,还是可以让出道的。在我们以往的认知中,许多人觉得相关的交通法规中,只规定“应当让行”,却没有规定“如何让行”,如《道路交通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在“应当让行”到“如何让行”的递进中的确存在一些“短板”,有待补齐。有人就说,在其它一些国家里,“左车向左,右车向右”是比较常见的具体让行方法,可以效尤。再则,在交通法规里也没有明确免责条款,避让如果违章,申诉起来很麻烦,只能依靠交警认可才会撤销处罚,这在客观上无疑也会使车主犹疑难定夺,使得让行受到影响或阻碍。
透过浙江高速堵车救护车获45度让行一事,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我们的国人都有从众心理,在可以让路的情况下,一旦后方车辆让行救护车,前方车辆从后视镜中看到后面的让行,往往也会作出相同的选择。反之,一旦救护车在后排遇上冷漠的社会车辆驾驶员,没有后方让车的开始,不会有前方车辆的跟进。这就更需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让每一个车主、司机都铭记为救护车让出一条生命道路是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具备主动让行的自觉心、公益心、仁爱心、守法心。
维护应急交通、让出生命之道,不只是交警一人的职责,也是每个司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要有“生命纯可贵,时间价更高”的观念,在有必要的时候,主动让出生命之道,以便争取时间救治病痛、挽救生命。
(原标题:浙江高速堵车救护车获45度让行,监控记录全过程让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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