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报告全文发布
关于北京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稳步恢复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本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综合收入减少及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等情况,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发生变化。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我们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3.9亿元,下降5.7%;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2270.7亿元,收入合计775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6.0亿元,下降3.6%;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978.6亿元,支出合计7754.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4.7亿元,下降9.2%,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超收收入56.7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中央返还及补助796.6亿元、区上解548.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30.4亿元、调入资金10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20.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2.7亿元,收入合计4976.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8.0亿元,下降4%,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解中央支出118.3亿元、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0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83.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77.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59.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9亿元,支出合计4976.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预备费支出50.0亿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京蒙京冀对口帮扶等方面。
2020年,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553.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09.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44.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实施。
3.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2600.6亿元,下降4.3%。其中,增值税959.4亿元,下降6.2%,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业增加值下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完成调整预算的98.8%;企业所得税660.4亿元,下降1.6%,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完成调整预算的103%;个人所得税494.1亿元,下降9.2%,主要是实施新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政策,向区级让渡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的97.8%。非税收入424.1亿元,下降30.8%,主要是国企上缴利润少于上年,以及积极落实涉企收费减免等政策影响,完成调整预算的107%。
4.市级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7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现常住人口入园率85%、普惠覆盖率80%目标,加大疫情期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纾困帮扶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高校、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体育美育教育。推进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分类发展,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发展和科研水平提高。改善各类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办学保障条件。及时拨付学生资助资金,避免困难学生因“疫”失学。继续推进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32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主要用于支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碳基集成电路研究等基础前沿类项目和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科技攻关研发项目,为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加大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领域投入,支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推动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市属科研院所及社科单位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学技术奖励奖金,培养首都科技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文物修缮、“投贷奖”等项目未按计划任务量实施,相应减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首都图书馆、首都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运转,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活动。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市属文艺院团发展。推动中轴线申遗和“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支持正阳门箭楼、香山二十八景等重点文物修缮维护。继续实施“投贷奖”联动机制,支持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缓解文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惠民文化消费券、北京市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等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体书店、电影等行业渡过难关。支持全民健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冰雪运动普及,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经费保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主要用于发放76万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津贴,安排4.2万张社会办养老床位运营补贴,新建1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支持朝阳区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石景山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落实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等人员生活、医疗待遇,为退役士兵集中补缴养老保险。保障残疾人就业、康复和帮扶救助。
卫生健康支出220.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主要用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病患救治、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日检测能力近80万份,负压救护车由疫情前34辆增至121辆。完成地坛、佑安和小汤山医院应急改造,储备病床超4000张。推动市属医院发热门诊提升改造,提高应急处置、患者收治能力。继续支持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和设备水平。提高社区卫生人员待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药品研发支持力度。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制度,保障农村和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利益。
节能环保支出14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主要是为应对疫情影响,本市下调燃气价格,供电企业成本下降,补贴资金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提升中心城区污水治理能力和防汛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城市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支持地面公交新能源车辆运营和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促进交通行业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给予15家发电企业政策性补贴,满足群众用电需求。
城乡社区支出2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主要用于保障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及市郊联络线、新机场周边等重点地区开展环境整治提升。聚焦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等重点地区,落实电力架空线入地工作任务。支持全市333个街道乡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占全市乡镇数的90%以上。完成新一轮1530条背街小巷治理提升工作。
农林水支出15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程项目延期,相关支出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提高低收入农户“三保障”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做好本市“菜篮子”生产保供。支持南水北调调水及万家寨引黄生态补水工作,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开展市属河道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环境安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农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支出30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主要用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战略,保障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冬奥会、世园会等相关交通建设工程。对巡游出租车进行补贴,保障疫情期间群众乘车需求。落实公共交通优惠票价政策,对地面公交进行政策性补贴。支持轨道交通、市郊铁路等运营补偿,保障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公共安全支出25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7%。主要用于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推动政法部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推进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加强派出法庭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5%,主要是按照中央及本市对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有关要求,开展对河北、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省区的对口帮扶工作,助力73个贫困旗县全部脱贫摘帽。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7.3%。主要用于发放北京消费券,开展北京消费季系列活动,鼓励商业品牌在京设立首店或旗舰店,助力消费市场恢复。提升本市外贸“双自主”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支持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成功举办。
住房保障支出2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城市副中心重点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主要用于防疫物资购置、生活必需品增储及疫情期间保供稳价等工作,以及森林消防、航空救援、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体系建设。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主要用于粮食、肉蛋、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和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维护市场稳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综合本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等情况,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增加。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我们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7.4亿元。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等收入1933.4亿元,收入合计425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4.5亿元;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债务还本等支出796.3亿元,支出合计4250.8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7%(超收收入56.0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5.9亿元、区上解收入426.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259.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338.0亿元,收入合计2739.9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调出资金33.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12.4亿元、债务还本304.5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61.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出资金67.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270.4亿元,支出合计2739.9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土地储备开发、城市道路和综合枢纽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滑雪滑冰场所提供用水用电补贴,帮助体育企业渡过难关,支持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举办迎冬奥、乒乓球等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影院疫情补贴等方面,帮助电影业渡过难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8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9.4亿元,收入合计9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3.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1.2亿元,支出合计90.2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超收收入5.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2019年企业利润完成情况超过预期;加上年结转收入2.5亿元,收入合计72.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5.9亿元,支出合计72.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剥离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疫情期间帮扶中小微企业,促进社会复工复产;鼓励引导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积极参与和承担首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本市积极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政策,当年社会保险费减收明显,低于年初预期;坚决执行国家用好社会保险基金推动稳就业保就业等政策,当年社会保险支出超过年初安排规模。综合以上,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我们按要求编制了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并已按程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1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24.8亿元,当年收支缺口108.2亿元,主要是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等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当年收支缺口通过滚存结余弥补。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1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2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当年收支缺口110.7亿元,通过滚存结余弥补。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因部分项目据实列支、预备费按照具体支出事项分别列支到相应科目等因素影响,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
(五)2020年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围绕市人大审议2020年预算时提出的“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提升财政资金效益、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北京常态化疫情防控新要求,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坚持精打细算,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首都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财税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疫情影响,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2000亿元(其中影响地方级收入近180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二是持续做好财源培育工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完成1900余件财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综合运用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份额达到80%以上。不断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吸引一批优质财源、行业头部企业落户本市。制定“五新”政策资金保障方案,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围绕“两区”“三平台”建设,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的财政增收动力。
2.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对冲疫情减收影响。一是加大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40.0亿元,重点投向环境保护、交通、农林水利等领域,以及副中心、科学城、新机场等重大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积极争取亚投行首笔对华人民币主权贷款14.0亿元,用于保障疫情防控。二是支出有保有压、聚焦全市重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设立“疫情防控资金池”,用于医药物资储备、防控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购置等;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年累计压减市级部门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资金113.0亿元,收回不需再安排的支出119.7亿元,压减节约的资金一方面用于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另一方面用于聚焦保障全市性重点项目。三是强化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组合拳”,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扶重点人群和稳定城市运行等方面,积极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帮扶企业克服经营困难。
3.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将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编制上会审议范围。二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财政部门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三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要求市级试点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四是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对行政运行、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27个项目开展全成本绩效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政府投资、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拓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加大授权力度、梳理整合现行规定、明确细化操作细则等措施,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
4.坚持适度均衡并向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各区加快发展。一是实施新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将成长性较好的个人所得税由市级收入调整为市区共享收入,全年市级向区级让渡收入101.5亿元,不断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加大对各区转移支付力度。用好中央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408.4亿元,全部直达各区,并向投资建设任务重和受疫情影响大的区倾斜。全年市级对各区下达抗疫特别国债以及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到1823.4亿元,较2019年市对区转移支付规模增长6%,重点加强基本民生、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领域资金保障,支持核心区控规落地、中心城优化发展、新城承载力提升、生态涵养保护等工作。三是加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向各区倾斜力度。区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占全市总量一半以上,支持各区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各区补短板、惠民生、扩内需。四是提高各区库款调度额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对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及时调度资金予以保障,缓解基层收支矛盾,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
5.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摸清市级单位房屋土地等重点资产管理情况。二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出台《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首个由省级层面印发施行、全面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三是丰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内容。将项目库、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等数据实时推送至联网系统,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四是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市级部门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安排预算。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保障了首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还需重点关注,进一步加强研判。
二是稳定和培育财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量税源仍不稳定。疫情中形成的5G服务、线上教育、直播促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收入贡献仍较小,尚未形成新的财政增收动力。
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虽然本市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方式,也反映出部门成本控制理念还需加强、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政政策资金,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推动首都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财政收入总体实现平稳增长。“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共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超4700亿元。在此背景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年均增速3%的平稳增长,其中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超过八成,财政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用政府过紧日子,换群众的稳日子”。聚焦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教育、医疗等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以上,并逐年增加。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决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三是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支出进度、盘活存量、收入质量、预决算公开等预算管理工作连续4年在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真抓实干”考核中获得通报表彰。绩效管理工作连续9年被财政部评为全国先进。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持续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和规模,增强区级可统筹财力。结合新版北京城市总规,针对不同功能区实施有针对性的转移支付政策,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各区落实区域功能定位的联动机制。
总的来说,“十三五”期间,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初步建立,为实施好“十四五”时期财政中长期规划奠定了基础。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认真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工作,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十四五”规划的有序衔接,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意义重大。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
总体来看,2021年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两区”“三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创新资源不断集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稳定发展,财源建设效果逐步显现。这些积极因素为2021年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也有利于保障全市各项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
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本市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2021年财政收入形势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上年组织国企利润上缴、处置存量资产等一次性增收措施抬高基数,也对收入增长形成较大压力。支出保障需求方面,“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两区”“三平台”等重点任务,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支出保障任务较重。综合分析,2021年财政收入低速运行、支出快速增长的紧平衡状态将更加凸显。
(二)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发挥首都优势,夯实财源基础;坚持勤俭节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推动首都新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在保障内容上,突出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同时结合北京城市建设管理实际,支持城市有机更新、科技创新、“两区”“三平台”建设、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等。二是在保障渠道上,突出统筹用好政府预算、债务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资金。三是在保障方式上,突出分类保障。对民生事项,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重点予以保障;对战略产业,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四是保障标准上,突出成本绩效控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稳日子”的要求,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结合各领域发展规划和可用财力情况,合理把握民生改善、生态涵养、城市运行等保障标准。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首都经济持续向好的态势,以及首都事业发展需求,结合2021年全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预期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初步预测,2021年本市经济逐步恢复可带动全市税收及相关附加费实现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但2020年市区两级为弥补短收影响,集中组织的国企利润、历史清欠等一次性非税收入因素尚需消化。综合各项税收、非税收入情况测算,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3%以上。在此基础上,考虑中央补助、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可用财力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增长0.1%,具体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648.4亿元,增长3%以上;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1605.8亿元,收入合计725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5.0亿元,增长0.1%(剔除新增债务资金,同口径增长3.5%);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469.2亿元,支出合计725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108.0亿元,增长2.8%;加中央返还及补助770.7亿元、区上解592.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9.6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收入111.0亿元、调入资金3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1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亿元,收入合计4737.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5.0亿元,增长0.2%(剔除新增债务资金,同口径增长3.8%);加上解中央支出143.5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50.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11.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78.0亿元,支出合计4737.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预备费50.0亿元,占市级预算支出的1.7%,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
2021年,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588.1亿元,较上年增加35.1亿元,增长2.3%。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增强各区可支配财力,推动各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抓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稳步推进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落实回天、城南地区等行动计划,扎实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等工作。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各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等专项任务,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实施。
2021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2亿元,下降3%,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办法,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5亿元;公务接待费0.2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7亿元(其中,购置费1.42亿元、运行维护费4.05亿元)。
2021年市级基本建设投资共安排600.0亿元,与2020年执行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30.0亿元,专项债券安排70.0亿元。市级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全市性重点投资项目。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主要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着力推动“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区”“三平台”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高精尖产业发展等全市中心工作。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安排373.5亿元,增长0.4%。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国务院教育投入“两个确保”要求,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向提升办园质量、优化资源布局转变。推进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中小学学位建设,支持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快职业院校重点实训基地和骨干专业建设,推进职业教育特色高水平发展。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市属高校分类发展,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发展,提升高校科研水平。继续推进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改善各类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办学保障条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46.9亿元,增长6.8%。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中央、市委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引擎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基础前沿类项目及核心技术研发,助力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等重大科技攻关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支持在京国家实验室建设,配合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产业园区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培育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围绕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打造高精尖经济增长点。继续落实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政策,推动构建本市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支持市属科研院所发展,增强科研能力。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支持机制。落实好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培养首都科技领军、科技新星等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03.0亿元,增长2.9%。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市委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加快推进中轴线申遗工作,支持“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历史节点,支持开展重大主题宣传、举办文化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助力实体书店发展,促进“书香北京”建设。继续推动广播电视领域技术提升、智慧广电和超高清视频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质量提升。支持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保障各项筹办任务有序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03.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落实老年人养老补贴津贴制度和社会办养老床位运营补贴政策,海淀区、朝阳区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开展社会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等政策,保障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待遇。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10.3亿元,下降4.4%,剔除上年应对疫情在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领域增加的一次性支出因素,同口径增长5.2%。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保障,提升居民基本健康保障水平。支持市属医院新建院区建设及开办,开展市属公立医院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分类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稳定人员队伍,筑牢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逐步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院前急救条例,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加强采供血能力建设,扩大无偿献血宣传效果。加强传染病防治,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提升中医药应急及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48.6亿元,下降4%,剔除上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及一次性投入因素,同口径基本持平。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平安北京建设的决策部署,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保障智慧警务建设,提升反恐处突能力。加强交通智能化建设,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畅通。支持智慧检察院建设,提高装备配备能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智慧法院和全市区级法院诉调对接场所建设,提升法院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继续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42.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城乡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奖励、地面公交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促进交通行业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提升中心城区污水治理能力和防汛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城市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燃气电力企业正常运转,满足城市用电需求。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98.5亿元,下降5.5%,剔除上年一次性投入因素,同口径增长0.8%。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市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道路建设及重点区域交通治理,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及养护工程,支持开展常规疏堵,持续推进停车管理、慢行系统治理等工作。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冬奥场馆等重点地区及城市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综合提升保障工作。支持优化提升新一轮(2020-2022年)背街小巷精细化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架空线入地。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实施以奖代补资金激励政策。
农林水支出安排152.3亿元,增长1.2%。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方案。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加大对生猪产业发展支持,保障首都市场猪肉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支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南水北调调水和万家寨引黄生态补水工作,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加强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维护,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环境安全。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引导政策,支持生态涵养区落实功能定位。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88.2亿元,下降4.7%,剔除上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因素,同口径下降1.5%。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新一轮京津冀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实施普通公路新改建和提级改造,重点支持城市副中心、回天地区、北运河通航等项目。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互联互通,推进通清路、昌赤路等道路建设。落实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市郊铁路等公共交通补贴,引导群众绿色出行。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41.6亿元,下降11.9%,剔除上年一次性追加的京蒙京冀对口扶贫支援资金因素,同口径基本持平。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中央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对口支援成果。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河北、内蒙古、湖北巴东等地区培育和发展产业、增加就业、提升医疗教育水平等,助力帮扶受援地区精准脱贫。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3.6亿元,增长51.1%。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各区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支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5.1亿元,下降10.2%,剔除上年应对疫情增加的应急管理领域支出因素,同口径增长2%。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实施隐患排查与治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支持森林消防、航空应急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071.9亿元,下降10.6%。主要是根据土地上市计划,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域分布等因素,土地收入预期略低于上年。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调入资金、再融资债券收入等365.1亿元,收入合计2437.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6.8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债券等不可比因素,同口径下降4.6%,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根据收入预期减少情况,相应减少安排的支出。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债务还本等支出480.2亿元,支出合计2437.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58.7亿元,增长22.7%,主要是亦庄扩区后,按照现行体制相关土地收支全部计入市级(剔除亦庄扩区因素,市级收入增长0.1%);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61.9亿元、区上解收入376.4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89.0亿元,收入合计1386.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2.7亿元,下降21.6%,主要是由于2020年执行中含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剔除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及亦庄扩区因素,同口径增长4.4%);加调出资金32.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6.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16.0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89.0亿元,支出合计1386.0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支持全民健身和冰雪运动开展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4.8亿元,下降19.8%。加上年结转收入11.2亿元,收入合计76.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3亿元,下降11.8%;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1.7亿元,支出合计76.0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8.3亿元,下降17.1%;加上年结转收入5.9亿元,收入合计6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9亿元,下降4.1%;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9.3亿元,支出合计64.2亿元。
全市及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呈两位数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冲击国企2020年利润大幅下降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市属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支持产业培育发展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实现市级统筹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149.2亿元,剔除疫情期间落实中央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政策等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2.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26.5亿元,剔除疫情期间就医人次下降及落实中央补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6.4%;当年收支结余422.7亿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前,安排各预算部门正常履职等必要性支出如下: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1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21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调控功能,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财源基础
充分发挥首都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财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引擎,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高端产业项目落地,培育高科技企业和“高精尖”产业,加快形成符合首都功能的现代产业体系,壮大支柱财源。围绕“五新”总体布局,研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加快落实国家免税店创新政策。统筹用好支持外贸发展相关资金,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发展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北京经济新增长点,培育新型优质财源。积极稳妥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坚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继续做好本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市区财源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财源建设工作合力,建立企业在京经营跨区跨部门对接服务机制,优化企业跨区迁移税收分享政策,落实好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解决企业在京发展难题,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性,稳定存量财源。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树立“大统筹”理念,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精算平衡,减轻一般公共预算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压力。围绕“四个中心”“两区”建设等国家重点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优化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公益性资产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产业项目发展。加大部门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避免资金资产闲置和沉淀,建立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统筹的财政资源主要用于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保障能力,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支持“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健全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加大“三城一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投入,积极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综保区、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联动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力支持做好民生保障
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做到“应保必保”;对本市地方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坚持“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相结合,与财力保障水平相匹配,通过政策评估等方式确定合理的支出标准与稳定的保障机制,提高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在保持财政对教育稳定投入的基础上,开展各学段绩效成本预算管理,加快形成教育领域财政支持定额标准体系,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落实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医疗领域的财政投入结构,向疾病预防、健康素养培育等方面倾斜。结合养老事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与本市财力保障水平相适应的养老补助机制。完善低保特困群体保障机制,明确救助标准。加强交通领域成本控制,促进绿色出行系统融合发展。结合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级财政保障机制。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项目申报按重要程度和成熟度依次排序机制,加强财政中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分年度安排预算。完善分层分类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试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实施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建立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并将有关情况向人大报告。拓展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在重要支出领域的全覆盖,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成本分析结果应用和过程跟踪,通过全成本绩效管理改革切实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政策运行效果。以更大力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细化本市财政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建立健全审查标准。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继续深化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激励约束。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针对不同功能区特点,统筹考虑各区财力状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合理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各区功能定位的贯彻落实。
(五)发挥积极财政职能作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在经济运行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确保收支平稳运行。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明晰主体责任、管理对象和职责清单,确保新旧管理体制平稳过渡。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试点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优化完善电子化平台建设,构建采购主体大数据监管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现代化管理水平。健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融资担保基金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全面加强债务项目库建设,建立涵盖项目需求申报、债券资金审核、债务限额分配、支出使用管理、债务还本付息等在内的政府债务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抓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遴选,强化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审核,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为本市“十四五”顺利开局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