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炒鱿鱼”,后续来了
一到过年,大家的想法是出奇地一致“都过年了,肯定好好休息啦”。
但是,现在有一个两难的问题摆在这里,如果领导让你过年回家加班,你愿意吗?
图文无关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因为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上班,上海的小张被公司给“炒鱿鱼”了……
2月1日,这件事有了最新进展!公司要赔给小张19.4万元。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9年春节
在上海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的小张
被要求携带电脑回家过年
但是他拒绝了
后来他被公司开除
理由是“恶意拒绝执行公司
安排的劳动任务”等
在开除通知中
公司认为小张恶意拒绝执行
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
恶意违反公司
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
同时
公司表示小张在27天的春节假期中
拒绝联系、上演“失联”
小张觉得春节期间
自己需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
而且这27天是正当假期
包括春节假期11天
以及调休12天和2个周末
对于诸多分歧
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后来
小张申请了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19.4万元
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
获得支持
不过公司也把小张告上法庭
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
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
现实中确实存在
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
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
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
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
所以
小张拒绝携带电脑
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另外27天的休假
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
并非原告主张的“失联”状态
最终
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原告
主张被告存在的三项违纪事实
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原告以上述理由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回家过年,还要带电脑上班?
没搞错吧!
难不成这家公司
真的没搞懂“放假”的真正意思?
虽然我们常说
“凡事要以大局为重,集体为先”
但公司让员工如此拼命
实在有失妥当
大家都不容易
为了生活,为了工作更要多拼
而员工事先已请好假
公司却借各种理由“炒人”
未必也太小气了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