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犯罪?90后贩卖违禁气体被公诉背后—“笑气”朋友圈
胸腔发闷、头脑昏沉、感觉头皮上有蚂蚁在爬……每次“打气”后,21岁的丁强(化名)的脑海中总会充斥着刺激的窒息感。他不自觉地微笑起来,表情痛苦又享受。
在丁强的“朋友圈”里,不少朋友都在“打气”。丁强说,“打气”就是吸食笑气的“黑话”。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能导致生理和心理双重成瘾,和毒品作用机理相似,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实行管理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察觉“商机”后,丁强通过网络购买并销售笑气与气瓶等吸食工具,从中赚取差价。4个月时间内,丁强的“小店”生意火爆,“营业额”已达148679元。
2020年4月3日,丁强被江苏张家港警方抓获。目前,此案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前不久,被取保候审的丁强接受了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的采访。
“无知”的犯罪
提起丁强,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莉记忆犹新。2020年4月3日,郑莉处理案件时,了解到丁强在微信中贩卖笑气。他以每箱300元到75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多人,气瓶以100元到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多人。
谈及笑气,丁强充满无奈。他对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实行管制许可的情况并不知情。在他看来,贩卖笑气只是他谋生的手段。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接触笑气。
2014年左右,丁强在朋友组织的聚会中体验了“打气”。
他回忆,吸食笑气时,吸食者通常会用奶油发泡器,将气体打入口中,从而获得快感。故“圈内人”将吸食笑气叫作“打气”。
此前,丁强曾多次参与贩卖毒品、诈骗等犯罪。2017年,丁强曾涉嫌贩卖毒品,倒卖冰毒1.55克。2019年12月,因诈骗罪入狱一年零一个月的丁强出狱。无所事事的他发现身边的一些朋友在吸食笑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就管控严格的笑气价格从每箱400元飞涨至750元。丁强看准了这个“商机”,他联系到了“圈内”十分有名的笑气贩子——“黑子”。丁强说,“黑子”本姓张,因身材较胖、皮肤黝黑,朋友们都喊他“黑子”。
据丁强介绍,“黑子”手里的笑气分为KS、BW等两个品牌。KS、BW均为笑气包装上的英文简称。一箱30盒、一盒10支的KS气体的纯度高于一箱10盒、一盒24支的BW气体。每支气体都被封装在一颗不锈钢气弹内。这些气弹被吸食者称为“子弹”。
如今的丁强对笑气很熟悉,“一箱笑气偏沉,轻轻摇晃,还有金属物体碰撞的声音”。
他说,如果单次购买两箱以内的笑气一般都会以快递的形式发货。经验老道的快递员知道运送的是笑气,但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大批量发货,一般会选择使用物流等运输方式。
丁强卖出的KS气体每箱均价高达550元,而BW气体均价则为400元。靠着在朋友圈销售等方式,他先后将笑气贩卖给18人,其中贩卖笑气148679元、气瓶6760元。仅徐某购入笑气及气瓶等吸食工具就共计21592元。
复杂的“朋友圈”
自小离家的丁强能够在张家港扎根生活,离不开他的“兄弟们”。熟悉他的人都评价他很讲义气。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盛敏负责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回忆起几次见面场景:丁强身边总围着一群所谓的“哥们儿”,他像是“小老大”。
丁强说帮过他的人很多。许多“哥哥”“老板”都收留过他,供他吃穿用。这些“哥哥”“老板”们都是在社会上认识的,现在许多人都已经“进去了”。
其实,这些所谓的“哥们儿”愿意帮助他,也是因为需要他来帮忙“要账”。凭借着好凶斗狠和所谓的兄弟义气,丁强总能帮助他们要回不少钱。这成为了丁强生活的主要来源。
1999年出生的崔晓杰(化名)和丁强认识四五年,两人关系好。在丁强贩卖笑气的名单上,卖给崔晓杰的笑气最少,金额只有200多元。“打死我都不会卖给他。”丁强说。
2015年,15岁的崔晓杰第一次接触“笑气”,逐渐养成了吸食笑气的习惯。几年来,崔晓杰始终没有戒掉笑气,最初,他一次吸食20支就可以感受到快感,他控制不住地兴奋、发笑。这种感觉让他很迷恋。很快,一次20支的吸入量满足不了他的“胃口”。
2019年10月至2021年初,崔晓杰每天要吸食笑气七八次,每次至少吸食100支。最疯狂时,他一次吸入了1000支笑气。“除了吃饭睡觉基本都在吸食。稍微停一下,那种快乐的感觉就会消失。”崔晓杰说。
不到半年,崔晓杰购买笑气就花费了十几万元。对于资金来源,无业的崔晓杰坦言,他在偷偷用父亲的存款。家里并不富裕,十几万元是父亲一辈子的积蓄。
大剂量的吸食下,很多症状慢慢显现。2020年2月,崔晓杰开始感觉双腿用不上力,双手也有麻木感。睡觉时,他经常因手脚麻痹而惊醒。
与此同时,大小便失禁等多种问题也找上了门。求医后,他被诊断为因吸食笑气导致的神经系统损坏,开始服用大量药物。
后来,丁强坚决拒绝卖笑气给崔晓杰。崔晓杰的遭遇也未能使丁强意识到笑气的危害。
直到现在,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不过量吸食,笑气完全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如果造成伤害,吸食者通过及时服用维生素B12就可以康复。
在丁强的“朋友圈”,相信这些的年轻人不在少数。2001年出生的吴红因吸食笑气,已瘸了一条腿。在丁强的“朋友圈”里,她购买的笑气最多。一天三四十箱是吴红的“常量”。庞大的开销让她入不敷出。
于是,“蹭气”成为吴红的首选。在他们的聚会中,笑气成为活跃气氛的物品。因此,不少囊中羞涩的瘾君子都会参加聚会“蹭气”。
丁强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很多人也因一时好奇染上笑气,他们大多是95后、00后。也有一些女孩为吸食笑气,竟通过卖淫等非法方式获取资金。
一名事实孤儿的成长史
在盛敏的印象中,丁强是个满身文身、有些痞气的“可怜小孩”。丁强早年丧父,母亲也多年未曾联系过,是一名事实孤儿,他从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基本上算是文盲。
2008年,丁强的父亲因酒精中毒去世。对于父亲的去世,丁强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伤感。
对于父亲,丁强只有怨恨。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父亲在世时时常饮酒,动不动就打人。母亲因为受不了家庭暴力,在他4岁时离家出走。
由于缺少父母关爱和管教,已到入学年龄的丁强没有进入学校。自从记事起,他就很少回家,从小跟着大孩子“混社会”。“为了生活,我什么都做。你们能想到的,我都做过。”丁强说。
迫于生计,幼年的丁强开始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一起偷窃。他说,这是为了生存。7岁时,丁强第一次进网吧。时隔多年,他清晰地记起这件事。他紧紧地盯着闪闪发亮的电脑屏幕,对电脑里的世界充满好奇。
通过网络,他接触到了暴力、色情游戏……他几乎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
9岁第一次文身、12岁开始吸烟、14岁接触冰毒……在他的认识里,“朋友们”推荐给他的“玩意”够新鲜、够刺激。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这些行为已触碰到法律红线。
“我这辈子只孝顺我奶奶。”在他的记忆里,他是由奶奶带大的。直到如今,他还可以模糊地记起,3岁时奶奶给他买的玩具与新衣服。
后来,张家港市的公检法机关也曾帮丁强寻找亲人。当地的公安机关查找户籍信息后发现,丁强的户籍所在地是河南省邓州市。
在两地警方共同努力下,丁强踏上回乡之旅,找到了多年未见的奶奶。面对奶奶,这个皮肤略黑、身材壮实的男孩忍不住大哭起来。
因为习惯了张家港的生活,他没有留在老家,而是返回了张家港。
如今,“丁强们”的处境,让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十分揪心。
盛敏说,“笑气”违法犯罪目前呈年轻化、低龄化趋势。教育的缺失导致部分年轻人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追求刺激、从众心态等也使青少年群体性进行吸食笑气等违法活动。
盛敏强调,笑气对人体危害极大,但相较于毒品,贩卖笑气成本低、处罚力度小、且利润较高,更易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盛敏建议,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应尽力落实义务教育政策,避免辍学青少年进入社会,成为闲散人员;在校期间应加强法治教育;家长也应积极引导、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关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
延伸阅读:
让人笑不起来的“笑气”
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清点查获的“笑气”。
近年来,有一种叫“笑气”的化学品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流行起来。凭借“诱人”的名字,“笑气”吸引了不少追求新鲜与快感的青少年。
事实上,“笑气”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吸入人体后,不仅会让人心理上上瘾,还会对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短暂的“愉悦”之后,是沉重的代价。
青少年夜店“新宠”
“打气球吗?”2020年7月,西安青年宇文在酒吧消费时,一名酒吧服务员上前询问。此时,隔壁桌上一个女生正将一个气球的出气口对着自己的嘴巴,脸上一副“销魂”的样子。
宇文课余时间喜欢和朋友一起喝酒。回忆起第一次玩“笑气”,他仍记忆犹新。
“当第一个气球里的气体被吸入时,头很晕,酒吧音乐的声音仿佛无限放大,周围一切都飘忽起来。”宇文说,在酒吧服务员的诱导下,他把那个银色瓶子里的气体注入气球,第一次尝试了“笑气”。
“首次尝试‘笑气’时情绪短暂失控,压抑得到缓解。然而,‘笑气’并不能让人真正欢乐起来。在神经高强度刺激之下的兴奋感消失后,剩下的是长期的压抑与颓靡。”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少峥说,近期西安警方正加大力度打击“笑气”这一危险化学品。
由于一般存储“笑气”的是瓶罐装备,如果从罐中吸食,可能会伤害呼吸系统,因此大多数吸食者会通过将“笑气”打入气球中,然后再从气球中吸入,这种行为被称为“打气球”“嗨气球”“吹气球”等。
“笑气”在一些网络购物平台曾被称为“奶油气弹”“奶油发泡器”“嗨气球”等。2018年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据了解,吸食“笑气”的多为青少年。他们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喜欢追求时髦刺激,对诱惑的抵抗力差,从而成为被诱导消费“笑气”的主要群体。
“笑气”滥用可致死亡
“笑气”的化学名称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轻微麻醉的作用,能致人发笑,早期主要用于牙科领域,现代医学已经很少使用“笑气”作为麻醉剂。“笑气”一般作为助燃剂和氧化剂使用,可以加快燃烧。
“长期吸食这种气体会侵害人体的神经系统,引发精神障碍,如幻觉、多疑、妄想等症状。如果吸食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还会导致心律失常等问题。”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教授王茂义说。
小刘是南京人,在杭州上大学,今年19岁。2020年6月初的一天,他给家人打电话说自己突然瘫痪了,双腿无法动弹。小刘 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生告诉他的家人,因为多次吸食“笑气”,小刘的病情非常严重,有可能终身残疾。
“‘笑气’对生命健康危害很大,单纯吸食‘笑气’,很快会出现乏力瘫软昏沉、血压下降的症状,并使血红蛋白形成变性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大量吸食可导致大脑缺氧引起窒息、昏迷及死亡。”王茂义说。
资料显示,小罐装“笑气”因吸入后可产生快感而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娱乐场所滥用,近年来开始在我国多地出现。定期摄入“笑气”可导致缺氧,继而引起高血压、晕厥,甚至突发心脏病;长期接触“笑气”可以引起贫血和神经系统损害。高浓度“笑气”还有导致窒息的风险。
“吸食‘笑气’危害非常大,我再也不随意尝试了。”2020年8月16日,宇文在第3次吸入“笑气”时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被警方拘留。宇文起初很懊恼,后来觉得是万幸,至少让自己在“打气球”的道路上悬崖勒马了。
监管难题亟须破解
当前“笑气”滥用有扩大化趋势,然而在监管上却面临一些难题需要破解,这也成为打击“笑气”滥用的一道壁垒。
“‘笑气’在我国法律上并未规定为毒品,而是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说,法律对涉毒品的犯罪制裁十分严厉,是一般犯罪所不能比的。
“目前,‘笑气’在生理上的成瘾性尚不明确,正在进一步研究确认中。”王茂义说,仅凭“笑气”在心理上的成瘾性还不能将其认定为毒品。
有专家表示,相关立法及司法部门要尽快对“笑气”的社会危害性及毒品性质等展开风险评估,及时进行立法,发布法律法规,把“笑气”列入新型毒品行列之中。这样执法部门才能有法可依,从而减少“笑气”滥用对青少年和社会的毒害。
“在实践层面上,要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生产环节特别是娱乐行业。”褚宸舸说,对未取得合法资质违规生产、经营“笑气”的,按非法经营罪查处。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笑气”的,都要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手记
对“笑气”不能“一笑了之”
“笑气”虽然尚未被列入毒品目录,但实际上已经有了毒品的某些特征。非法贩卖“笑气”利润高,犯罪成本较低。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力度的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投向“笑气”,钻监管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
“笑气”滥用的背后,一方面是巨额经济利益的驱动,让一些不法分子丧失了底线;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还未充分认识到“笑气”的社会危害性,监管相对缺失,控制和管理不严。
青少年由于辨识能力弱,喜欢追求新鲜刺激,成了“笑气”危害的主要人群。对于吸食“笑气”的青少年,应予以有针对性的教育或干预,通过身边的家长、老师、同龄人对其进行劝阻,及时制止其继续滥用行为。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对“笑气”危害性的认知度,做到对“笑气”避而远之。
对“笑气”这一具有上瘾性的危险化学品,我们不能“一笑了之”,要未雨绸缪,引起全社会对滥用“笑气”行为的抵制。同时,相关部门要从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等各个环节发力,斩断“笑气”非法流通使用的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