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猝死公交司机家属获赔123万,公司称将为所有驾驶员缴社保
福建省福清市公交司机陈祖军突发心梗猝死被认定为工伤一事,有了新进展。
1月29日,澎湃新闻从福建省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获悉,1月28日,根据陈祖军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该公司赔偿陈师傅家属123万余元。目前,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1月29日,该公司会为所有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月25日,福建省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33路公交司机陈祖军突发心梗猝死,家属称公司曾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因此公司称不能认定为工伤。1月28日,司机所在的公司回应称,并非公司强要求员工放弃社保,而是有些司机因工作时间较短、在家中已参保等原因,自愿要求放弃社保。对于这类员工,该公司每个月会发放500元社保金,由员工自行购买保险。28日,据福清市人社局最新消息,陈祖军被认定为工伤,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鑫此前告诉澎湃新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社保。若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即便属于真实意思表示,也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他说,参加社会保险与能否进行工伤认定之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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