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网友:罪有应得!
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麻继钢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上诉人麻继钢在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发现林某独自在南楼111教室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后,遂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因遭到林某反抗,麻继钢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被害人林某的尸体在窨井内被发现。经鉴定,被害人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鉴于上诉人麻继钢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麻继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网友:罪有应得
此前报道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当天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发后,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该案也成为南京市为数不多的恶性大案,至今仍是全国关注的杀人案件之一。
凶手28年后落网
2020年2月23日,警方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继钢(男,54岁,原籍江苏沛县,南京某公司驾驶员)的DNA数据与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到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当天,面对警方的审讯,麻继钢交代了他在28年前强奸并杀害女大学生林某的犯罪事实。
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之所以能够在28年后告破,主要归功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一是案发后,当年现场勘验工作非常认真细致,保留下了关键的痕迹物证,并妥善保管至今,为今天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南京市公安局的历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案一直高度重视,专案组成员虽几经更换,有的已经退休甚至过世,但接棒者始终锲而不舍、紧盯不放、不破不休;
三是得益于现代刑侦技术的深度应用和现代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立,以及公安部领导下的各兄弟公安机关扎实的刑事基础工作。
一审结果:麻继钢被判处死刑
2020年10月14日,“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还是死刑!“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综合 综合江苏高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南京检察
流程编辑:tf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