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17岁少女1.5万元卖卵致重伤,拉人代孕卖卵者判了!
在广州,一名少女以1.5万元的价格卖卵最终造成重伤二级。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了解到,该案中,拉人代孕卖卵者被判非法行医罪,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年仅17岁的少女梁某,经朋友介绍得知可以出卖卵子赚钱,被多次游说后梁某也动了卖卵子赚钱的心思,于是与女中介赖某取得联系,商定了卖卵价格为1.5万元,由邓某、赖某所在的科技公司安排对其进行取卵手术。
资料图 新华/TAKEFOTO
其间,邓某、赖某陪同梁某面试、体检、打促排卵针等及安抚其情绪,并由邓某将梁某送至中转点,再由其他人带引梁某至一无名别墅行取卵手术。
经鉴定,梁某双侧卵巢破裂须手术治疗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事后,赖某、邓某的家属分别代为赔偿梁某各项损失25万元、18万元,两人均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书面谅解。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赖某结伙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两人均系初犯,且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积极委托家属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梁某出卖卵子、黑中介及非法实施取卵手术的人员等,都属于代孕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丰厚的利润吸引着不法分子通过代孕、卖卵等行为获取利益,但是许多出卖卵子的年轻女孩并不了解非法取卵可能存在的风险,取卵前可能需要大剂量打促排卵针,非法取卵手术可能对女孩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甚至更严重后果,更甚者可能像本案中的梁某一样造成重伤的后果。
延伸阅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