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被捕!三星掌门人李在镕获刑2年半,曾向朴槿惠及其“闺蜜”崔顺实行贿
18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镕“亲信干政”案二审重审宣判,判处其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李在镕当庭被捕。李在镕现年52岁,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他此前涉嫌为继承经营权,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闺蜜”崔顺实行贿,行贿金额高达29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亿元),于2017年2月被起诉。
此前报道:
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时隔10个月出席庭审
人民网讯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视台KBS新闻报道,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2020年11月9日时隔10个月亲自出席“国政干预行贿案”再审现场,引发社会关注。李在镕因父亲李健熙去世,未能出席2020年10月26日的审判。虽然2020年10月26日的审判被设为公审准备日,被告人没有出席义务,但法院2020年10月6日破例向李在镕发送了出庭传票。
报道称,2020年1月,由前任大法官、法律专家及学者组成的“三星合规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韩国最高法院方面对此进行正面回应,表示若该委员会发挥作用,将把“真诚的反省态度”作为判决的量刑依据之一来考量。对此,负责调查“亲信干政”事件的特别检察组表示明确反对。
有分析认为,围绕“三星合规监督委员会”能否成为减刑因素,韩国法院、特检组及律师将展开激烈斗法。另外,此次再审法庭上,由于李在镕行贿犯罪金额被判定增加,因此极有可能获实刑判决。
据悉,2019年8月29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对李在镕“国政干预行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当时法院认为李在镕在继承三星集团经营权过程中,给予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崔顺实的行贿额又增加了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952万元),因此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