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曾春亮杀人案”今日宣判,受害人女儿:不会去庭审现场,太痛苦了
1月10日,潇湘晨报从受害人女儿处获悉,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案将在11日宣判。
康女士称,她们再也不想面对凶手,所以她不会去庭审现场,因为太痛苦了。“他对我们家还有另外的受害家属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公正的判决。”
2020年8月8日,因盗窃罪入狱刚释放不久的厚坊村村民曾春亮带着锤子和手套,潜入邻村山砀村一康姓家庭中,将两人杀害,并将一名7岁儿童锤成重伤进入ICU。
8月16日,乐安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曾春亮被抓获,19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21日,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由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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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庭审现场实录:当庭表示“后悔”,希望自己“尽快枪毙”
2020年12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观察到,曾春亮身穿防护衣,背对旁听席。回答问题时十分流畅,语速较快,没有明显情绪波动。
公诉方一侧,康家姐妹低着头,不忍正视曾春亮,当曾春亮语气平常地说起杀人经过时,康家姐妹摘下口罩,不停用纸擦拭泪水。
庭审中,辩护人问曾春亮:“你后悔吗?”
曾春亮回答:“现在肯定后悔了。”
此外,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出狱后十分好赌,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当地村干部曾给曾春亮介绍口罩工厂工作,曾春亮当庭表示,觉得在那打工“挣三四千元烟钱都不够”、觉得“这点钱对男人来说没什么用”,所以一直想开采石场赚大钱。检方起诉书显示,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没有为其解决开釆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村干部之念。
对杀害康家两人,曾春亮当庭表示“当时思想狭窄了,不想坐牢,觉得是因为报警导致自己未来无望。”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本想杀康国帅,但因为没找到康国帅,就觉得杀他父母也一样,又因为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再多一个孩子也无所谓,因而对7岁孩子行凶。
康家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当庭表示,如此一个杀人狂魔,噬血如命之人,不对其处以极刑,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曾春亮当庭表示,希望尽快枪毙,追求死刑。
原标题:江西曾春亮杀人案11日宣判,受害者女儿:不想再见到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