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狱中再被捕:涉违反香港国安法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警方6日拘捕53名“泛民”人士,指他们2020年组织及参与所谓“初选”,图谋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服刑的乱港分子黄之锋,与涉违香港国安法正被还押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7日早分别在石壁监狱和荔枝角收押所被捕,两人均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6日曾到黄之锋住所搜查近1.5小时。
黄之锋现正收押于“荔枝角收押所”。(图片来源:港媒)
报道称,香港警务处国安处6日派出近1000名警员,在全港各区拘捕53人,称他们均与去年反对派所谓“35+初选”计划有关,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6人属组织及策划的角色,其余47人是参与者。
去年9月,谭得志被捕,并被控以《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1b)发表煽动文字罪,并不得保释还押荔枝角收押所;至于黄之锋,因2019年6月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目前于石壁监狱服刑。
延伸阅读
港媒:黄之锋认罪12月下午判刑
港媒2020年12月2日消息称,乱港分子黄之锋等3人被控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早前3人承认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12月2日下午将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据香港“星岛网”等港媒报道,已解散的“香港众志”组织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被控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3人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林朗彦和周庭承认所有控罪,黄之锋则否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并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等于变相撤回一项控罪。他承认了其他两项控罪。
港媒此前称,黄之锋11月23日上庭前在与记者见面时称,3人将承认所有控罪,相信案件会跳过审讯阶段,直接进入结案陈词。法庭11月23日下令将他们还押至12月2日判刑,还押期间他们在荔枝角收押所受看管。此前在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认控罪,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当时黄之锋与林朗彦并不认罪。
(原标题:港媒:黄之锋狱中再被捕)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环球网、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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