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调整,大连10岁遇害女童家属将重新提交材料
26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与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案件中的受害女童母亲取得联系,对方尚不知道此条法案已正式通过的消息。当从红星新闻记者处得到确认后,受害女童的母亲贺女士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
“我太高兴了,高兴到不知道该说什么。”贺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女儿遇害一年多了,家人一直在坚持着呼吁降低刑责最低年龄,现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会跟我律师沟通,把这个法案作为新的材料递交,希望这条新的法案能用在杀害我女儿的凶手的量刑上。”贺女士表示,看到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她不仅是为了女儿开心。贺女士告诉红星新闻,此前,女儿被13岁的凶手残忍杀害后,仅判处收容教养3年,自己无法接受,“以后再有这些低龄的人(有犯罪倾向),这条法案将对他们这样的人群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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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调整!
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社会关注,如何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惩治?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原标题:未成年人刑责降低至12岁 大连10岁遇害女童家属:高兴到不知说啥 将重新提交材料)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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