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卖掉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只为自己吃喝玩乐引众怒
父亲,本应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妻儿可以依靠的“大山”。但对于江苏省仪征市的陈强来说,他不仅不是妻子的支柱、孩子的港湾,而且还一次一次地抛弃他们,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离家出走三年,对残疾妻儿不闻不问
1975年出生的陈强,因家庭条件不好,直到三十岁也没有成家,家人非常着急,四处为他介绍。后来,陈强认识了金女士,并于2006年5月与其登记结婚。一年后,二人的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是四级。
因为金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无抚养能力,小陈自2007年4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之母金某抚养,且承担小陈全部的生活费、医疗费。
“考虑到他要照顾我女儿,我就帮他们带孩子,这样也能帮他减轻点负担。”金某说,“但他并没有好好照顾我女儿,还养了个‘小三’……”
2016年3月,陈强在某船厂做水电工时,认识了外地女子张翠,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
“平时我会送一些吃的过去给我女儿他们。那天发现她家里有别的女人,我就让她走。我没想到,这女的一走,我女婿也跟着走了。”金某说,“他就这样跟着‘小三’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多,对我女儿和外孙不闻不问!”
经查,陈强自2016年10月离家后就没有再回过家,对妻儿也没有照顾过。这三年来,金女士和小陈的生活全由金某照顾。
照顾外孙的同时还要照顾女儿,年岁渐长的金某开始力不从心。因一直联系不上陈强,2019年6月18日,走投无路的金某以小陈名义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予以受理。
在办理支持小陈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中,该院审查后认为陈强逃避抚养责任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犯罪。为此,该院先后前往市残联、民政、村委会和小区调取相关材料30余份,询问相关证人10余次,发现陈强还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陈强、张翠立案侦查。
与人同居,有偿送养同居女友的儿子
原来,离家后的陈强一直与张翠生活,二人虽没有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租房生活。
张翠,1986年出生,山东人。2011年5月4日,张翠结婚,婚后与丈夫的感情不好,在一起生活半年不到,张翠就随养父母来到某船厂打工。张翠说谁愿意给她吃的,她就去谁家里,也没有找过正经工作,就一直这么流浪,直到2016年遇到陈强。
2016年3月,陈强认识张翠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不知道孩子是谁的,生下来陈强也不会帮我养的。流产需要钱,我拿不出来,陈强也不愿意出。”张翠说:“后来陈强跟我说,有人愿意养这孩子,让我把孩子‘送人’,对方愿意给钱,我就同意了……”
当时陈强每天的工资是200元,一个月工作20天,可以挣4000元。但是,他和张翠都好烟酒,挣的钱不够开销。两人商议以送养收取“营养费”之名将孩子卖给他人,所得2.5万元被二人用于吃喝玩乐。
卖完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
2016年8月,张翠与陈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18年冬天,张翠再次怀孕。
之前以2.5万元“送”掉张翠生的孩子,让陈强尝到了甜头,他又一次动起了将孩子以收取营养费之名送人的念头。
2019年7月,张翠生下与陈强的女儿。二人以1.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送养,钱同样是被二人吃喝用掉了。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就陈强涉嫌遗弃,陈强、张翠涉嫌重婚、拐卖儿童罪立案。同年7月16日,公安机关立案后,仪征市检察院多次赴办案部门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提出建议,帮助梳理办案思路。犯罪嫌疑人陈强于2019年9月20日被上网追后逃抓获归案。
2019年11月29日,该案移送至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陈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将身患精神疾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行为涉嫌遗弃罪;陈强、张翠有配偶且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行为涉嫌重婚罪;陈强、张翠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借送养之名出卖子女,涉嫌拐卖儿童罪。2019年12月31日,该院依法以陈强涉嫌遗弃罪、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张翠涉嫌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翠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对于金女士与小陈的现实困境,仪征市检察院依法帮助他们申请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已发放到位。同时,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该院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解决小陈以及两名被拐卖儿童问题。
网友评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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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妈!四川一女子山东贩卖亲生女,六名同伙落网
四川一名女子把自己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女儿转卖到山东,日前,即墨警方会同青岛市局刑警支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抓获六名犯罪嫌疑人,解救了两名被拐卖女婴。
2018年12月中旬,即墨公安分局在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发现一起案件中的涉案人员阿某(43岁,四川人)很可能参与了拐卖儿童。即墨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从刑侦大队、龙山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侦查。
经过大量调查,2019年6月,即墨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警方在淄博张店架网布控,将从阿某手中购买过女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48岁,沂水人)抓获。王某供认,2018年11月和12月,她的确从阿某手中买来了两名女婴并转手卖给了段某(女,49岁,沂水人)。
民警经过工作将段某抓获。段某供认,她花65000元从王某手中买来女婴后,又转卖给了他人。民警立刻顺线找到买家并将女婴解救。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协调,将孩子安置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暂时抚养。
为查找孩子父母,专案组民警远赴四川省昭觉县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在昭觉县连夜展开调查,锁定贩卖女婴的是马某(女,26岁,四川人),但马某已经去了福州。民警立刻从昭觉县赶到福州,将马某抓获。今年9月17日,专案组发现,这个团伙还曾经将一名女婴拐卖到沂水县的山村里。民警立刻赶赴沂水县,在一养猪场内将被拐卖的另一名女婴解救,当场抓获收买女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女,50岁,沂水人),将女婴送到青岛市福利儿童院暂养。9月18日,专案组赶赴安丘,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热某(女,36岁,四川人)抓获。至此,本案中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公安机关经过工作,已经落实一名女婴的母亲,就是将她卖掉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因为家穷,将孩子卖了换钱。
据了解,两名女婴被卖时都出生不足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寻找另一名女婴家人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