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剧发现“女主睡在我家床”,业主将出品方等告上法庭
“电视剧的场景怎么这么眼熟?女主角睡的这张床不就是我的床吗?”
去年9月,杭州的林女士(化名)看电视时突然发现,自己位于宁波慈溪市的别墅成了电视剧取景地。
随着了解的深入,她发现在她价值3000万元、一直空置的别墅里拍电视剧还不止一部。
12月15日,林女士诉相关电视剧出品方、物业公司、播放平台等侵犯隐私权、财产权案在宁波慈溪市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林女士要求几名被告停止侵害,全面停播、删除侵权电视剧;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财产损失近300万元。
“林女士的索赔标的为,要求被告承担侵犯隐私权损失200万元,物品、装修损失35万元,场地使用费46万元。”16日,林女士代理律师、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王勤保律师告诉澎湃新闻。
林女士定居杭州,老家在慈溪。2014年11月,她从宁波相原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入一套别墅,建筑面积820平方米,售价近3000万元。房子原是开发商样板房,精装交付。
林女士本打算将别墅给儿子当婚房,后来儿子出国,她也住在杭州,别墅一直空置。考虑到通风、养护等,2015年11月,她与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公司签订委托保管书,把钥匙交给物业。
2018年7月,宁波吾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手小区物业,林女士别墅的钥匙被移交给吾同物业。同年,林女士向吾同物业支付前三年物业费6.4万元,吾同物业收款盖章。
“2015~2017年,林女士偶尔去过几次别墅,2018年后没去看过。”王勤保告诉澎湃新闻。
2019年9月23日,林女士在家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忽然发现自家别墅竟成了剧中人物的“家”:女主角躺在她家主卧的床上,男主角坐在客厅沙发上……
“主卧室、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庭院、大门都拍到了,涉及镜头60余处。”王勤保表示,剧集末还出现了“鸣谢xxxx山庄”字样,正是别墅所在小区。
林女士与物业公司沟通,对方否认私下把别墅借给剧组。回别墅查看,发现屋内设施有多处损坏,包括玻璃破裂、地毯污渍、电梯损坏、家具磨损等。当年11月,林女士向慈溪市法院起诉电视剧出品方宁波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吾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播放平台爱奇艺。
今年3月,该案第一次开庭,林女士从宁波影视方面得知,另一部连续剧《大约是爱》也在她家别墅拍摄。根据开机、杀青时间,林女士推断两部电视剧大约在2017年12月~2018年3月在她家别墅取景。之后,林女士将《大约是爱》出品方强盛(上海)多媒体有限公司、浙江超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剧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
12月15日,该案在追加被告后再次开庭。
澎湃新闻从法院的公开庭审录像中获悉,庭审中的争议焦点主要有几项:在别墅拍摄电视剧是否涉及侵犯个人隐私?剧组怎么进入别墅的,是否合规?损失如何界定?
宁波影视认为,该别墅本身是样板房,可供参观,故不涉及隐私。
“别墅之前是样板房,但出售后就是私人住宅,未经过产权人同意就在私人别墅拍摄并播出,将住宅内景公布出去,无疑侵犯隐私权。”王勤保表示。
《我和我的儿女们》剧组怎么进的别墅,吾同物业公司称不知情,也没有收到过前期物业移交的委托保管书。至于《大约是爱》剧组,该公司表示收过6万元的“场地费”,但仅限小区会所,没有涉及林女士别墅。
庭上,《我和我的儿女们》出品方表示曾与物业、开发商联系,以为该别墅是样板房。《大约是爱》出品方也表示取得过物业的同意。
“物业怎么可能拥有房屋所有权所附属的使用、处置权?剧组拍摄前没有看过房屋产权证,没有尽到审核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王勤保认为。
在损失界定上,林女士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司法评估,核定两个剧组场地使用费分别为24.2万元、21.7万元,装修损失19.1万元,物品损失15.9万元。
(原标题:刷剧发现“女主睡在我家床”,杭州业主诉出品方等侵权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