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自创办以来,历经十余载,坚持用影像讲述农民故事,反映新农村发展。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三农”领域,鼓励广大农民摄影朋友观察生活、关注现实,用镜头记录脱贫攻坚,描绘美丽家乡,定格幸福生活,迎接建党百年。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主办方还将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联系带动基层摄影组织,宣传农民摄影大展,在乡村推广影像文化,并设立大展组织工作奖。
一、作者要求
凡具有农业户籍或从事农业相关行业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时须上传可证明的电子文件;或提供相关单位、组织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规定
征集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作品拍摄时间:应为2018年1月 1日以后
三、入选作品
拟征集入展作品约1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其中,评委会从中推荐作品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件。稿酬由主办方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主办方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每位投稿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
四、征稿细则
1.投稿者须实名注册,认真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作品征集接受单幅、组照作品(组照4~12幅)。内容可展现乡村振兴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新型农村产业、农民生产生活、乡村自然景观、休闲旅游产业、电商平台建设等。
3.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影像。投稿作品应遵循专业要求,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对影调和色彩等的调整应适度。彩色可整体转变为黑白。如在拍摄和后期处理采取了特殊方法,请上传时说明。
4.作品须有真实、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背景等。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
7.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以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调整入展作品数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9.主办方有权以出版、展览、放映、媒体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可不再支付稿酬。
10.本次征集不收取费用,不退稿。
11.评选结束后,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作品,将予取消资格。
12.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1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若有未遵守者,或者身份不符合要求者,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
14.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须知
1.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点击链接至“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
2.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3~8M。
3.详情咨询可联系:010-6525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