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司机开着引擎盖驾车半小时,面对警察她还有理了
近日,广西柳州一辆轿车竟敞开引擎盖,在路上行驶了约半小时。车主何某称,开引擎盖是为了用车载充电宝给车辆充电,可以通过引擎盖打开后的缝隙看见前方道路。
当民警告知何某车辆行驶途中引擎盖打开会遮挡前方视线,非常危险,易引发交通事故时,她还辩解道,“哪一条规定说不能开引擎盖开车?”
最终, 民警告知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驾车上路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同时驾车时不能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何某打开引擎盖驾驶的行为已经妨碍安全驾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何某因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被处罚款100元、扣2分。
网友评论
网友纷纷谴责这名驾驶员的行为:没出意外烧高香了。
多知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原标题:危险!司机开着引擎盖驾车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