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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桂花巷砍树事件,住建部通报来了!

2020-09-24 22:54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TF010

9月7日早上,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的桂花树一夜之间被砍掉了不少,引发市民及网友关注。今晚,住建部发表关于此事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核查,该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

通报称,各地要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

9月7日早上,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的市民发现,巷内两边的桂花树一夜之间被砍掉了不少。桂花巷位于成都市核心城区,这条近千米的小巷两旁全是桂花树,一到秋天,金桂飘香,十分怡人。

曾经的桂花巷

如今的桂花巷

据红星新闻消息,记者询问了砍伐现场负责人何先生。何先生表示,目前对于街道桂花树的移除,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中路面景观打造。“原来栽种的桂花树,有部分在观感上并不是很好看,我们现在选取一些观感上比较良好的树木将其进行移植。”

几十年的桂花树就这样全部被砍了,巷内的商家、居民,都非常惋惜,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当晚,成都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回复此事,称当日早8时左右,施工单位(成都建工二公司)擅自对桂花巷20株桂花树进行了野蛮砍伐,青羊区执法局已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处理。

9月11日,“桂花树被砍事件”处罚结果公布,涉事相关单位和人员被追责,施工单位赔偿损失金额并处罚款50余万元。

对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青羊区的处理决定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传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相关三位责任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巫洪栋,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三个部门、企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少城街道办事处(属地街道)、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行业主管部门)向青羊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施工单位赔偿损失金额并处罚款50余万元

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31棵行道树(其中桂花树20棵,经专家初步认定树龄22至32年,胸径12至30厘米)被砍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金额并处以罚款共计501120元。

对施工单位6位责任人分别处理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理决定给予项目部经理姜麟免职处理,扣发2020年度全年绩效奖。给予项目部副经理肖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钟武辞退处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范云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全生产部负责人邱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作降职处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赖晓东诫勉谈话。

责成集团分公司向集团党委作深刻检查。

将绿化公司纳入集团分供方库黑名单

将绿化公司四川嵘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分供方库黑名单,禁止与集团内所有单位合作。

保护性移栽出去的树木移栽回桂花巷

下一步,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起,对前期已经保护性移栽出去的树木移栽回桂花巷。

对暴露出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本次事件充分暴露出相关区级单位、个别分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漠,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诚恳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表关于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全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都市青羊区

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

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有关法规和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风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城市建设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为少城片区有机更新第四期工程,项目内容包括电力线路下地、道路改造、建筑立面整治、景观绿化提升等内容,方案经青羊区政府审核通过。项目实施范围内原有各类树木143株,实施过程中共迁移84株,砍伐31株(其中桂花树20株),剩余28株。经核查,该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号)有关要求,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依法依规对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管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地树木迁移工作排查整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落实建科〔2020〕38号、建办科电〔2020〕34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

一是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破坏城市风貌。

二是在开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要正确处理好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对涉及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项目,要从统筹做好保护与更新的角度出发,充分论证可行性,做到古树名木原则上就地保护不迁移、其他树木少迁移、迁移树木严禁过度修剪和截干。

四是对确实需要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公示建设(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树木得到有效保护,把城市风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24日

期待明年金秋时节

桂花再度飘香桂花巷

原标题:成都老巷子20株桂花树被野蛮砍伐,住建部通报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综合住建部官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流程编辑:T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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