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医保局助力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
丰台区医保局紧扣“七有”“五性”需求抓好民生保障,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在丰台落地。日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第三零七医院顺利完成医疗保险系统市区两级验收,成为全市首批纳入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医疗机构。
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继住院费用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之后,为落实《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协议》,实现京津冀参保患者医保就医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丰台区医保局通过构建市、区、机构“三级一体”督导模式,强化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及费用审核结算的工作指导,成立医保系统验收小组,实地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医保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测试工作,以最快速度助力辖区解放军307医院完成异地就医门(急)诊就医试点开通,满足津冀参保患者来我区就医需求。
对津冀参保人员,在北京门诊直接结算就医,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参保地预先办理或不用办理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手续。门诊直接结算就医执行北京市试点医院相关流程,就医挂号、结算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人参保所在地政策。
截至目前,解放军307医院已完成11人次津冀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津冀参保患者门诊直接结算时,只需与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丰台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院结算,患者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大大便利了津冀参保患者在京就医诊疗,切实缓解参保患者个人经济压力。
下一步,丰台区医保局将全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强化医保费用审核和基金监管,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在我区扩大定点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