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度职称申报下月启动,评价方式有调整
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今年8月起,本市将全面启动2020年度职称申报工作。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
据了解,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3月份启动的2020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延迟开展。延迟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市职称评审机构,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调整了部分系列(专业)、级别的评价方式,升级了现行的职称评审系统,优化了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工作程序,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审核、缴费。
即日起,申报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查阅《关于启动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按照相应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间,在网站“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栏目或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申报。
本市大范围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
目前,除国家明确要求需采取“考评结合”或“以考代评”方式评价的以外,本市所有采取“考评结合”或“以考代评”方式进行评价的,全部转为评审方式进行。
其中,由“考评结合”方式调整为评审方式的,高级职称涉及工程技术系列(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中级职称涉及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
由“以考代评”方式调整为评审方式的,中级职称涉及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档案系列、新闻系列(数字编辑),初级职称涉及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档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卫生技术系列(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药学)。
除以上调整评价方式的系列(专业)外,原本采用评审方式的维持不变。
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一级翻译等国家明确要求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评价的,还需先行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高级专业课考试。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卫生等系列的中、初级采取全国统考方式评价的,仍按国家要求执行。
取消申报表档案部门盖章,改为单位审核推荐
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频次,强化工作单位推荐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明确,取消今年《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的环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申报表》工作单位意见栏目加盖印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审核、缴费全部改为网上进行
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系统申报时,可以将涉及的各项业绩、能力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根据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公示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不用再跑现场进行审核。网上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再根据短信通知,进行网上缴费。
简化程序,中、初级取消现场答辩
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兼顾公平与效率,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化程序,取消现场答辩。各职称评委会将采取材料审阅、专家评审、集中投票的方式进行评价。申报人网上完成审核、缴费后,无需再进行答辩,直接等待评审结果即可。
为保障评审质量,高级评审仍需采用现场答辩的环节。但受疫情不确定性影响,答辩时间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以相关职称评审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非社会化职称系列评审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次启动职称评价工作涉及工程、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艺术、图书资料、体育教练员、档案、翻译、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等社会化职称评审系列。除了高校、科研机构等自主评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外,计划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均可参照本次发布通知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进行。
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其他非社会化系列的评审工作安排,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高校、科研机构等自主评聘单位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