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将建首发承销观察员机制,2000万股以下直接确定发行价
创业板发行规范开始进行相关改革。今后在创业板发行数量2000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直接定价即可确定发行价格。
记者7月21日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此公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的通知”。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方面披露,为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该规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该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可以初步询价后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而对于发行数量2000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则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不过,通过直接定价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通过直接定价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的境外市场价格。
对于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则应当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这次还提出,将建立创业板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该机制将对创业板项目的路演过程、发行簿记过程、询价过程、定价与配售、撰写和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业务环节随时选取进行现场观察,了解创业板发行承销自律规则的落实情况,对发行与承销过程中承销商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予以关注,以便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