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复婚,就举报你”杭州这位前妻真这么做了!这里有啥猫腻吗?
“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不和我复婚的话,我就去派出所举报你……”
去年12月29日,在余杭打工的一对小年轻不停争吵。21岁的小伙杨洋(化名)就是不愿意和前妻去复婚,没想到,前妻竟然真向派出所举报了他……
耿争制图
这里有啥猫腻吗?
2019年11月底的一天凌晨,杨洋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余杭疏港大道某路段由东向西经过一个红绿灯处时,因看见前方是绿灯,杨洋正常通行。
突然,由南而北驶出一辆电动车,他赶紧刹车,但仍然撞上了……
下车查看时,杨洋发现半挂车的左前轮后面躺着一个女子,已然奄奄一息。自己只有C1驾驶证,不能开重型半挂车,杨洋心里七上八下。惴惴不安的他拨通了姨夫陶某(另案处理)的电话……
“我撞死了人,我没有半挂车驾驶证,你能不能来帮我顶包?”接到杨洋的电话,陶某立即来到了现场。
犹豫再三,他在交警到场处理事故时顶包了。杨洋扮演了一个路人的角色,和交警声称目睹了事故经过。
事故处理完后,杨洋把自己找人顶包的事告诉了前妻。
12月29日晚上,杨洋和前妻发生激烈争吵,前妻要求复婚,而他却不同意。第二天,12月30日,杨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原因就是前妻向派出所举报了他交通肇事找人顶包的事实……
该案以交通肇事罪被移送余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通过仔细审查发现杨洋为了骗取保险金,还指使陶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遂以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7月9日,由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洋保险诈骗、交通肇事一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洋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延伸阅读
男子肇事逃逸 姐姐怕影响他订婚竟主动“顶包”认罪
姐弟情深本人之常情,但违法顶了不该顶的包,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2018年6月9日,杨某驾驶机动车在周至县某村道由北向南行驶,未与骑自行车的陈某保持安全距离,发生碰撞,致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驾车从现场逃离至其单位。随后,杨某拨打120,并打电话通知他的姐姐和姐夫。因杨某尚未结婚,姐姐怕影响弟弟订婚,决定替弟弟顶罪,到交警部门投案。
同年6月13日,伤者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得知陈某死亡后,杨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肇事经过。
经审查,嫌疑人杨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属于逃逸。后周至县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杨某具有主动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近日,周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而杨某的姐姐帮杨某掩盖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经周至检察院起诉,法院已于今年2月以包庇罪判处杨某姐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办案检察官提醒,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情况下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保护现场,主动投案,积极向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才能被从轻处罚。找人顶替、逃逸等试图掩盖罪行、逃避法律追究,可能会获得更重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