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搜出3枚汽油弹,香港一名17岁学生获刑2年8个月
去年,香港一名17岁的学生在示威现场被发现携带汽油弹和扳手等。今天,其因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被判刑2年8个月。
去年11月,有示威者在屯门一带纵火。图源:香港东网
去年11月,有暴徒在街头非法集会。其中一名17岁学生在屯门被警察截查后,发现身上携带3支汽油弹,最终被捕。该名学生也承认一项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今天,该案在香港区域法院审理,该名17岁学生被判刑2年8个月。
该案案情显示,警方当天下午巡经屯门兆麟苑附近时,看见有多名身穿黑衣的人士聚集,包括被告。警员上前截查盘问,从被告身上搜出了3支汽油弹等涉案物品。
而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陈国靖承认于去年11月10日,在屯门兆麟苑持有3个汽油弹、2把扳手、1个载有白电油的容器、14块白布、1个漏斗、4个打火机、1把剪刀及一些易燃液体等。
据了解,辩方早前求情时介绍,被告刚完成中学文凭考试。对此,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主席黄锦良曾对媒体表示,近年不断有“港独”和分裂国家的思潮进入校园,荼毒学生,很多年轻人被煽动参与街头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