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丰台3名干部被处分
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3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发布关于对丰台区有关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问责调查和处理情况的通报。
6月15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对丰台区有关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初步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后,市纪委市监委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
经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丰台区于今年年初专门成立区新发地专班,负责指导督促新发地批发市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丰台区花乡专门成立乡新发地专班,与区专班对接,负责做好新发地批发市场防疫工作。丰台区卫健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区疾控中心开展辖区内环境消杀等防疫工作。
调查发现,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员未能做到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擅自放松工作标准,对责任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不力,督促落实监测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不到位,未能按照标准对市场环境开展消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处理、不上报,存在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执行“四早”要求不力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对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经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经丰台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新发地专班负责人贾琦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曹苁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丰台区花乡副乡长、花乡地区办事处副主任、乡新发地专班负责人杨继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