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严禁上班时炒股,违者上街维持交通3个月
据《合肥日报》报道,6月23日上午,合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召开。
王金辉 制图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一要拿出“新招数”,迅速落实会议调度安排,围绕短板弱项拿出管用举措。二要推动“新进展”,在手的事项都要抓紧办,坚决防止调而不动、动而无效。三要培育“新动能”,把握“两新一重”等重大机遇,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在育新机、开新局上有更大作为。四要激发“新状态”,开展工作效率大提升集中行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狠抓市直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票、看影视、玩游戏、购私物等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一律下沉到市交警部门三个月,上街头路面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延伸阅读
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炒股?中纪委明确:这7条红线千万别碰
2019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表示,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表示,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明确列出了不能炒股的四类人群:
一、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