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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格国际学生申请资格 ,完善来华留学政策法规

2020-06-10 09:56 北京日报客户端 TF010

近日,《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外公布,通知对国际学生进入我国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进行调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我国高校学习,应在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来华留学事业进入提质增效的发展阶段。教育部先后出台系列政策,不断完善制度框架,严格规范管理。2009年,教育部曾经出台《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资格作出明确要求。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受到社会关注。教育部高度重视此现象,为适应来华留学新形势,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进一步严格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

本次通知对现对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我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仍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对于目前在国内高中就读的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学生,如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如何才能进入中国高等学校学习?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于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任敏

编辑:t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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