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电子产品不适用内地三包 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2014-11-0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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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4日 北京 APEC会议期间,不小北京市民准备利用6天小长假出游。北京市消协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向准备赴澳门旅游购物的消费者发出提示,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电脑、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不适用内地“三包”规定,因此选购电子通讯产品应谨慎。
消协组织提醒消费者,有消费意向的最好先通过官方网站对电子产品的型号、规格、功能、零售价、评测报告、配件与售后服务等信息做初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购买商品前尽量“货比三家”,切勿在没有了解任何产品信息的情况下盲目购买。在选定心仪商品后,切勿轻信商号职员对其他产品的游说,个别不法商家会通过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推销消费者不了解的商品。消费者在当地购物可考虑在澳门消委会(www.consumer.gov.mo)颁发的有“诚信店”标志的商号购买。
市消协特别指出,在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电脑、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目前不适用内地“三包”规定,遇到问题澳门消委会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理解决。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