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法律禁虐禁食猫狗,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带上会的建议有三份与动物相关,包括关于《动物防疫法》修订建议、明确动物救护机构的慈善公益性充分发挥防疫和生态功能的建议,以及一份关于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陈玮认为,当前不文明养犬、虐待、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无论是从防疫的角度,还是从保护与管理的角度,都亟待制定一部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专门立法,来解决围绕伴侣动物发生的社会治理问题。
《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应确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陈玮表示,管理的内容包括要求犬猫的所有人负责任对待猫犬,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放松对准养犬类品种的限制;切实履行防疫义务等。保护内容则包括禁止所有人虐待猫狗,禁止食用;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的产生,建立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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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
2020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处获悉,他将提交建议,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利用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契机,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高子程指出,极端虐待动物事件以及利用互联网售卖“虐杀视频”牟利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动物,破坏了公序良俗,践踏了生态伦理。同时,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民众身心健康,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高子程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立法缺位。虽然我国已经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东方法律网提供)、《动物防疫法》(东方法律网提供)、《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等动物保护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但法律规定较为零散,且均不足以防止动物被虐待,尚缺一部综合性的反虐待动物法律。因此,立法规范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极为必要且十分迫切。我国部分地区对反对虐待动物立法的尝试已奠定了一定的立法基础。如《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明确规定动物饲养者不得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戏弄、虐待动物,同时应尽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
鉴于此高子程建议,利用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契机,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东方法律网提供)的适用范围,例如,将“公开传播、售卖虐待动物视频”归入“寻衅滋事”行为;将“教唆未成年人虐待动物并拍摄过程”归入“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行为等。亦可将虐待动物行为列为独立章节,增加明确禁止虐待动物的法条,并严禁虐待惨杀动物视频。
高子程还建议,将《反对虐待动物法》列入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并组织专家组起草相关法律案,推动我国尽早出台《反对虐待动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