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纠纷将可“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实现一键理赔!
昨天,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北晚新视觉资料图
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指法院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机构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通过建立并利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平台,实现此类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截至今年4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54亿辆,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侵权人逃避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清晰等问题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制约了纠纷的高效化解。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公正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类案同判,并通过规则和技术的双重保证,使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11月,最高法院联合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启动在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开展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已在全国27家高级法院试点上线;该平台已全部对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信息共享;已对接25家高级法院审判系统,实现调解数据与办案数据共享;已对接13家财产保险公司,实现85%机动车车辆保险一键理赔。
《通知》决定,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在全国范围推广,要进一步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将数据实时汇聚至统建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同时,优化升级平台功能,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通过法院调解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申请调解,实现相关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且,提高网上保险理赔效率,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通过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进行理赔,简化平台上调解案件的保险理赔审批程序,缩短理赔时限,使一键理赔、快速赔付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