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拖欠民企中小企款项将严肃问责
昨天,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艳林介绍,为进一步优化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在疫情影响下渡难关、增活力,本市出台相关鼓励政策,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依法严肃问责。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姚剑锋 摄
据介绍,截至5月10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地已全面复工,商务楼宇复工率达到99.5%,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规模以上超市、餐饮复工率分别为99.5%和79%。
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措施,提出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规范发展,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统计监测和工作评价机制、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
本市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准入附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续贷受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续贷难、成本高等问题。鼓励开展无形资产抵押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以及阶段性房租、社保费减免等政策。
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