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拟放宽,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即可申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北京拟适度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昨天,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门槛拟由2400元调整到4200元。
资料图 武亦彬 摄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正在执行的申请条件,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保持不变,而家庭人均月收入门槛有所放宽,从2400元调整到4200元。
申请门槛放宽了,市场租房的补贴标准也提高了。征求意见稿提出,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外的其他区,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为3500元/月,最低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则按全市标准的60%确定。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的确定,主要是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以及保障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水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目前正在执行的补贴是2015年确定的,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
与此同时,对于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征求意见稿也规定,经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为鼓励核心区家庭承租中心城区以外房源,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待政策实施后,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重点对家庭人口变化、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防范骗租骗补行为发生。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应结合本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情况,在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中安排一定比例房源,面向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出租,专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