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如需纸质版可网上变更
2020-04-02 14:12
北京晚报
TF008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昨日提醒,今年本市将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如需纸质对账单,需在4月19日前向单位或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主变更获取方式,否则本市将不再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发送电子邮件对账单,默认将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取对账单。
处于参保中断期间的人员暂时还无法变更获取对账单方式,建议可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社保自助终端、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查询等方式,获取个人社保对账单相关信息。
变更小贴士
1.单位申请:参保人可在4月19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2.网上变更:在4月19日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注册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更改获取对账单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填写邮寄地址和邮编或有效电子邮件地址。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代丽丽
编辑:t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