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因新冠肺炎失去助学贷款偿还能力者,可启动救助机制
2020-02-12 13:1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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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要根据情况采取减免学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资助,因新冠肺炎失去助学贷款偿还能力者,可启动救助机制。
新华社资料图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等,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在国家资助基础上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已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患新冠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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