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7盆花被拘14天,“盗花贼”爱花却不舍得买
据澎湃新闻,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日前抓获“盗花贼”朱某,被抓时他辩称“自己出于爱花为目的,不算偷”。最终朱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14天。
报警人提供的监控录像画面
近日,赤岸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门口的盆栽不见了。接连几天,该所已接到3起类似报警,民警怀疑是同一人所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监控录像及时间段,民警找到了线索——监控中,一名男子骑着电瓶车经过,等到男子再次返回时,电瓶车上多了几盆盆栽。根据嫌疑人的相貌、衣着特征及电瓶车车牌号,民警找到了朱某的家,并发现了失窃的盆栽。
在警车上,朱某辩称:“我就是看那两盆花太好看了,出于爱花的目的把花拿回家欣赏,不算偷!”
经审讯,朱某对其盗窃盆栽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平时自己喜爱摆弄点花花草草,又舍不得买。当天,民警在朱某家中共找到7盆盆栽,经报案人辨认正是被偷的那几盆。
多知一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