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回应无罪释放:社会变化太大了,最想回家吃妈妈包的饺子
2020年1月13日上午9点35分, 张志超走出山东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天好大,在监狱里的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张志超不由自主表达压抑在心中对自由的渴望。为了这一天,张志超的母亲和律师进行了近9年的努力。走出法院后,张志超一直拉紧母亲的手。在车上,他看着母亲饱经风霜的面庞,抚摸她满头银丝,“看母亲每个月都在变,一个月比一个月变老。”说话间,张志超泪水湿润了眼眶。当天,重获自由的张志超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专访。
视频截图
在被问到回家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张志超说他想吃妈妈做的饭,吃妈妈包的饺子。而谈及对未来的打算。张志超表示会先去好好陪陪家人。然后剩下时间想去学一门专业,学个技术活,尽早重新融入社会,毕竟和社会脱节这么多年了,感觉社会变化太大了。还不知道想学什么,先出去看看,太迷茫了。
延伸阅读:
改判无罪!山东张志超奸杀疑案再审,14年前被判无期
2020年1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一起旧案的再审宣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时间回到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尸体”。
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梳理
2005年1月10日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2005年2月11日
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2005年2月12日
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
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
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
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
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2017年间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在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2019年间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
“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 央视新闻客户端
流程编辑:TF020